福田汽车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完善,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并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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