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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支持上海率先实现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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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支持上海率先实现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支持如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更多地在上海先行先试;继续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等。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陈鹏

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陆家嘴论坛上披露了央行、外管局对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一批举措。其中包括,支持上海在金融法律和规则体系方面先行先试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等。

以下潘功胜的部分讲话实录:

一是坚持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竞争中的基本定位,建设以人民币金融资产为基础的金融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实力持续增强,人民币作为国际支付、计价、交易、储备货币的地位不断提升,全球范围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迅速增加,金融中心的国际辐射效应不断增强。目前,我国债券和股票市场规模全球第二,超过160万亿元,已纳入多个主流国际指数。国际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已达到6.4万亿元,并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增长,尤其是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近年来以年均近40%的速度增长。

下一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支持上海发挥人民币资产发行和交易中心的独特优势,创新丰富人民币金融产品,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全球各类投资者的投融资需求。

二是坚持多渠道开放并举,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在岸市场开放。

我国金融市场采取渐进式、管道式的开放模式,目前的开放渠道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如沪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等,国际投资者通过离岸市场投资境内市场。第二类是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如QFII、RQFII,以及境外投资者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等。第三类是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商业存在,直接在境内开展投融资业务。

多渠道并存的开放模式互为补充,较好地满足了境外投资者的需求。其中,第一类互联互通渠道,目前在开放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股票市场方面,沪深港通渠道下,境外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市值占境外投资者持有总市值的60%;债券市场方面,债券通渠道下,参与机构数量和日均交易量均超过直接入市渠道。随着人民币金融资产吸引力的日益增强,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日趋成熟,加快推动在岸市场开放,将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国际辐射效应。

近期,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整合债券市场投资渠道,取消QFII、RQFII额度管理,扩大QDLP、QFLP试点,监管机构放开外资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都是扩大在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上海优化多渠道开放布局,同时顺应市场需求,积极扩大在岸市场的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继续推动上海成为金融机构,尤其是财富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集聚地。

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加快,目前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全球十大资产管理机构、全国九成以上外资私募机构等,纷纷选择落户上海。

下一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开放政策,研究推出新的开放举措,如扩大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规模,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继续支持上海吸引更多全球一流机构落户,助推上海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市场。

四是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法治和规则环境。

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实际需要,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会同相关部门,支持上海在金融法律和规则体系方面,如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投资者保护,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更多地在上海先行先试,加快高水平金融法律的供给,加快与国际接轨,形成高质量的金融营商环境。

五是建设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

继续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同时,将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做到对外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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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支持上海率先实现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支持如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更多地在上海先行先试;继续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等。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陈鹏

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陆家嘴论坛上披露了央行、外管局对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一批举措。其中包括,支持上海在金融法律和规则体系方面先行先试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等。

以下潘功胜的部分讲话实录:

一是坚持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竞争中的基本定位,建设以人民币金融资产为基础的金融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实力持续增强,人民币作为国际支付、计价、交易、储备货币的地位不断提升,全球范围配置人民币资产的需求迅速增加,金融中心的国际辐射效应不断增强。目前,我国债券和股票市场规模全球第二,超过160万亿元,已纳入多个主流国际指数。国际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已达到6.4万亿元,并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增长,尤其是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近年来以年均近40%的速度增长。

下一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支持上海发挥人民币资产发行和交易中心的独特优势,创新丰富人民币金融产品,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全球各类投资者的投融资需求。

二是坚持多渠道开放并举,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在岸市场开放。

我国金融市场采取渐进式、管道式的开放模式,目前的开放渠道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如沪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等,国际投资者通过离岸市场投资境内市场。第二类是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如QFII、RQFII,以及境外投资者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等。第三类是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商业存在,直接在境内开展投融资业务。

多渠道并存的开放模式互为补充,较好地满足了境外投资者的需求。其中,第一类互联互通渠道,目前在开放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股票市场方面,沪深港通渠道下,境外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市值占境外投资者持有总市值的60%;债券市场方面,债券通渠道下,参与机构数量和日均交易量均超过直接入市渠道。随着人民币金融资产吸引力的日益增强,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日趋成熟,加快推动在岸市场开放,将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国际辐射效应。

近期,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整合债券市场投资渠道,取消QFII、RQFII额度管理,扩大QDLP、QFLP试点,监管机构放开外资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都是扩大在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上海优化多渠道开放布局,同时顺应市场需求,积极扩大在岸市场的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继续推动上海成为金融机构,尤其是财富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集聚地。

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加快,目前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全球十大资产管理机构、全国九成以上外资私募机构等,纷纷选择落户上海。

下一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开放政策,研究推出新的开放举措,如扩大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规模,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继续支持上海吸引更多全球一流机构落户,助推上海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市场。

四是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法治和规则环境。

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实际需要,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会同相关部门,支持上海在金融法律和规则体系方面,如证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结算交收方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投资者保护,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更多地在上海先行先试,加快高水平金融法律的供给,加快与国际接轨,形成高质量的金融营商环境。

五是建设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

继续支持上海率先实施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同时,将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做到对外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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