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6月22日消息,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文化经营单位恢复开放疫情防控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
指南明确,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应当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等措施,对消费者进行限流限量。此外,上网服务场所应当采取间隔就坐等措施,限制上网人流。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建议在包间门口明示限额人数);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消费者娱乐、上网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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