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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们反对这门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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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们反对这门亲事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言论再一次被提了出来,只是这一次是扣在了贝壳找房的头上。

文|匹夫财经 陈言

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妖怪来反对?

不知从何时起,不少头部中介公司开始迷恋并强调经纪人的高学历和英文名,或许是想摆脱中介行业从业者多年以来“职业歧视链”身份——“你看,我们的中介都是高学历,不会骗人的。”

北大毕业的Jerry就一定是个好经纪人?中专毕业的大强就一定是个差经纪人?

言归正传,6月16日的声明不是中介们第一次联合举牌抵制了。

较早前的一次联合是2014-2015年期间,中介们掀起对于房天下(时称搜房网)的集体抵制,直接原因在于其端口费的提高,深层次原因在于其低佣金模式切入一二手成交领域的转型,直接动了传统中介们的利益。

当时就有人提出来:搜房网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而后的2018-2019年期间,先有58姚劲波发起真房源誓约大会,笼络了包括我爱我家、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品牌,成立“反贝壳联盟”;后有金华百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反壳联盟条约》并喊出:反对垄断,抵制不良竞争。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言论再一次被提了出来,只是这一次是扣在了贝壳找房的头上。

前抵搜房,后磕贝壳,云云中介,皆为利往。

最近的这场抵制声明由中原、链家、Q房网、乐有家、美联等五家中介机构发起,同时发布了一篇《关于地产经纪行业坚决抵制“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的联合声明》,核心在于反对参与开发商的“全民经纪人”营销。

五大中介,四项坚决,一个不排除:

1、坚决不接受任何“全民经纪人”等模式的分销合作或类似操作行为;

2、坚决不参与任何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发起的分销转介类“全民经纪人”违法违规营销模式;

3、坚决不发布“全民经纪人”等违法违规营销模式下的分销转介项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4、坚决打击公司经纪人个人以所谓“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的各种走私单行为。

5、未来也不排除视事态发展情况,进一步采取联合行动的可能。

有趣的是,此前曾被中介联盟所联合抵制的链家,这一次也站在了中介联盟当中,奋笔疾书以抗议。

不难看出,中介们在内外部矛盾与切蛋糕思维方面捏得死死的。

这则声明很有水平,直接将“全民营销”换做“全民经纪人”,“经纪人”就涉及准入门槛、从业资质等问题了,中介们确实有水准了。

房企所发起的“全民营销”对于房企与购房者、推介人三方而言是共赢的,开发商降低渠道费,购房者获得折扣房,推介人拿到少量佣金,全民“推介人”这一环切走的正是中介们的蛋糕。

房企这一操作有没有问题?

有,毫无疑问有。

包括资金使用、费用结算、定金退款都存在问题,但这是房企的问题,我们换个内容再谈,先谈谈中介的逻辑。

中介们给出的抵制理由是经纪人的走私单行为,也就是以往所说的“跳单”,只是这一轮的跳单不再是经纪人在中介公司中间的跳单,而是绕开中介公司直接跳到了开发商,经纪人拿到了更高佣金的同时,中介公司的获客资源投入则成了无回报的死循环。

这显然是经纪人的从业道德问题,但被中介机构拉高至了行业问题,且直指开发商的全民营销行为有问题,你的孩子不听话,你怪别人的玩具太诱人?

先别急着否认,看看中介声明中对于“全民经纪人”的定义:

“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不论执业资质,发动一切不特定个人充当“房产经纪人”,为其提供客户信息,并在成交后交付予个人一定报酬。”

“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模式无法根本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严重妨碍了房地产经纪业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行业市场的良好生态环境。”

对于如何指责开发商的全民营销,这篇联合地址声明可谓是字字珠玑、篇篇锦绣,字里行间之中表达着对于开发商此类“无良”营销手段的抗议。

判断商业模式的长久可行与否,关键在于其间利益是否符合所有参与人。中介机构与一二手经纪人的收益回报是在合法商业范围内回报比相当高的,无论对于经纪人还是中介机构,其成交收益之高远远高于大多数职业。

在过去的这十多年,房地产确实是个选择大于努力的行业,不少经纪人借此实现了人生第一桶金的获取。

你认识的经纪人在向你哭诉:压力大、没成交,每个月只有几千块的基本收入,入不敷出很久了。

我认识的经纪人也在向我暗语:最近成交的这两单,半年内都不用再担心赚不赚钱了。

中介行业唯一令人不想提起但又无法避开的就是职业歧视链,从开始的“黑中介”到近两年频频爆雷的长租公寓,没有可观的利润,就不会滋生繁多的事端。

左晖在贝壳的发布会上提到,“贝壳不会成为行业垄断者,我们从来不会寄期望于贝壳在居住领域占到什么份额,例如滴滴在出行领域占到那么大市场份额,这是不可能的。”

不期望和不希望是两种意思,贝壳与德祐在行业间的不断整编,也正是为其规模化做准备,一个大而不倒的行业地位则正是其上市的必备之选,没有哪个中介不想在行业之间做到更大,但如果有破坏行业规则的行为出现,中介机构也是频频“联合抵制”,团结又坚定。

高额的点位费用足以令中介机构放下彼此的成见,共同发声抵制以垄断其固有利益,维系行业间多年以来形成的“规则”,而开发商的全民营销手段,显然是动了这一团体的蛋糕,打破了行业获利的规则。

全民营销手段,乍看之下是导致了中介经纪人的“跳单”,但这一手段更像是将这块由主流中介机构独享的蛋糕向民众开了口子——谁能带客谁获利!

凡听闻者,皆可揭榜。

全民营销瞄准的是新房,新房的前端获客逻辑比较简单:将购房者带来现场,对于普通人与中介经纪人的难度是一样的,自然有项目销售进行具体推介讲解,难点在于获客。

所谓的资质、执照更多的是对于二手房中介的一个认定,毕竟是涉及个人之间买卖和过户等多种手续,对于新房来讲,往往只要你能带来客户,开发商可以接住后续的一切服务,经纪人和中介机构等着签约结佣即可。

中介也有其必要的意义,在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中介的信息收集与居中谈判,但作为新房项目的增量渠道,中介存在是否必须?其收益是否理所当然?

你们反对这门婚事的时候,是否想过自己参与婚礼的合理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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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言论再一次被提了出来,只是这一次是扣在了贝壳找房的头上。

文|匹夫财经 陈言

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妖怪来反对?

不知从何时起,不少头部中介公司开始迷恋并强调经纪人的高学历和英文名,或许是想摆脱中介行业从业者多年以来“职业歧视链”身份——“你看,我们的中介都是高学历,不会骗人的。”

北大毕业的Jerry就一定是个好经纪人?中专毕业的大强就一定是个差经纪人?

言归正传,6月16日的声明不是中介们第一次联合举牌抵制了。

较早前的一次联合是2014-2015年期间,中介们掀起对于房天下(时称搜房网)的集体抵制,直接原因在于其端口费的提高,深层次原因在于其低佣金模式切入一二手成交领域的转型,直接动了传统中介们的利益。

当时就有人提出来:搜房网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而后的2018-2019年期间,先有58姚劲波发起真房源誓约大会,笼络了包括我爱我家、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品牌,成立“反贝壳联盟”;后有金华百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代表共同签署了《反壳联盟条约》并喊出:反对垄断,抵制不良竞争。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言论再一次被提了出来,只是这一次是扣在了贝壳找房的头上。

前抵搜房,后磕贝壳,云云中介,皆为利往。

最近的这场抵制声明由中原、链家、Q房网、乐有家、美联等五家中介机构发起,同时发布了一篇《关于地产经纪行业坚决抵制“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的联合声明》,核心在于反对参与开发商的“全民经纪人”营销。

五大中介,四项坚决,一个不排除:

1、坚决不接受任何“全民经纪人”等模式的分销合作或类似操作行为;

2、坚决不参与任何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发起的分销转介类“全民经纪人”违法违规营销模式;

3、坚决不发布“全民经纪人”等违法违规营销模式下的分销转介项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4、坚决打击公司经纪人个人以所谓“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的各种走私单行为。

5、未来也不排除视事态发展情况,进一步采取联合行动的可能。

有趣的是,此前曾被中介联盟所联合抵制的链家,这一次也站在了中介联盟当中,奋笔疾书以抗议。

不难看出,中介们在内外部矛盾与切蛋糕思维方面捏得死死的。

这则声明很有水平,直接将“全民营销”换做“全民经纪人”,“经纪人”就涉及准入门槛、从业资质等问题了,中介们确实有水准了。

房企所发起的“全民营销”对于房企与购房者、推介人三方而言是共赢的,开发商降低渠道费,购房者获得折扣房,推介人拿到少量佣金,全民“推介人”这一环切走的正是中介们的蛋糕。

房企这一操作有没有问题?

有,毫无疑问有。

包括资金使用、费用结算、定金退款都存在问题,但这是房企的问题,我们换个内容再谈,先谈谈中介的逻辑。

中介们给出的抵制理由是经纪人的走私单行为,也就是以往所说的“跳单”,只是这一轮的跳单不再是经纪人在中介公司中间的跳单,而是绕开中介公司直接跳到了开发商,经纪人拿到了更高佣金的同时,中介公司的获客资源投入则成了无回报的死循环。

这显然是经纪人的从业道德问题,但被中介机构拉高至了行业问题,且直指开发商的全民营销行为有问题,你的孩子不听话,你怪别人的玩具太诱人?

先别急着否认,看看中介声明中对于“全民经纪人”的定义:

“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不论执业资质,发动一切不特定个人充当“房产经纪人”,为其提供客户信息,并在成交后交付予个人一定报酬。”

“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模式无法根本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严重妨碍了房地产经纪业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行业市场的良好生态环境。”

对于如何指责开发商的全民营销,这篇联合地址声明可谓是字字珠玑、篇篇锦绣,字里行间之中表达着对于开发商此类“无良”营销手段的抗议。

判断商业模式的长久可行与否,关键在于其间利益是否符合所有参与人。中介机构与一二手经纪人的收益回报是在合法商业范围内回报比相当高的,无论对于经纪人还是中介机构,其成交收益之高远远高于大多数职业。

在过去的这十多年,房地产确实是个选择大于努力的行业,不少经纪人借此实现了人生第一桶金的获取。

你认识的经纪人在向你哭诉:压力大、没成交,每个月只有几千块的基本收入,入不敷出很久了。

我认识的经纪人也在向我暗语:最近成交的这两单,半年内都不用再担心赚不赚钱了。

中介行业唯一令人不想提起但又无法避开的就是职业歧视链,从开始的“黑中介”到近两年频频爆雷的长租公寓,没有可观的利润,就不会滋生繁多的事端。

左晖在贝壳的发布会上提到,“贝壳不会成为行业垄断者,我们从来不会寄期望于贝壳在居住领域占到什么份额,例如滴滴在出行领域占到那么大市场份额,这是不可能的。”

不期望和不希望是两种意思,贝壳与德祐在行业间的不断整编,也正是为其规模化做准备,一个大而不倒的行业地位则正是其上市的必备之选,没有哪个中介不想在行业之间做到更大,但如果有破坏行业规则的行为出现,中介机构也是频频“联合抵制”,团结又坚定。

高额的点位费用足以令中介机构放下彼此的成见,共同发声抵制以垄断其固有利益,维系行业间多年以来形成的“规则”,而开发商的全民营销手段,显然是动了这一团体的蛋糕,打破了行业获利的规则。

全民营销手段,乍看之下是导致了中介经纪人的“跳单”,但这一手段更像是将这块由主流中介机构独享的蛋糕向民众开了口子——谁能带客谁获利!

凡听闻者,皆可揭榜。

全民营销瞄准的是新房,新房的前端获客逻辑比较简单:将购房者带来现场,对于普通人与中介经纪人的难度是一样的,自然有项目销售进行具体推介讲解,难点在于获客。

所谓的资质、执照更多的是对于二手房中介的一个认定,毕竟是涉及个人之间买卖和过户等多种手续,对于新房来讲,往往只要你能带来客户,开发商可以接住后续的一切服务,经纪人和中介机构等着签约结佣即可。

中介也有其必要的意义,在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中介的信息收集与居中谈判,但作为新房项目的增量渠道,中介存在是否必须?其收益是否理所当然?

你们反对这门婚事的时候,是否想过自己参与婚礼的合理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