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云南省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8万人

据@云南发布 ,6月28日上午10时,云南省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将在海埂会堂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就该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华介绍,根据刑法、刑诉法的规定,社区矫正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类罪犯。这4类罪犯,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认定为一般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后,由专门国家机关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助其在社区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据悉,云南省从2005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主管部门从公安机关调整为司法行政机关。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8万人,现有在册对象3.3万人,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低于全国较低水平,为推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