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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接轨“甬城泊车”,3151只智慧泊位实现全市通停通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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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接轨“甬城泊车”,3151只智慧泊位实现全市通停通付

“甬城泊车”自4月23日上线试运行后,于6月15日接入原鄞州区“宁波停车”平台功能,共容纳车位数含东部新城654只、鄞州区1548只、江北区73只,及北仑区20个充电泊位。

图文|余勇成  霍卫国

宁波市智慧停车平台迎来再扩容。界面宁波6月30日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7月1日零时起,奉化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平台正式接入市本级,涉及桥西岸路、桥东岸路、广平路、中山路、体育场路共876个车位纳入“甬城泊车”。

据介绍,7月1日至7月6日,“奉化云停车”与“甬城泊车”并行使用,7月7日零时起,“奉化云停车”将全面停用,届时对未及时缴费车辆的违停执法将同步上线。“甬城泊车”自4月23日上线试运行后,于6月15日接入原鄞州区“宁波停车”平台功能,共容纳车位数含东部新城654只、鄞州区1548只、江北区73只,及北仑区20个充电泊位。

奉化区新增泊位收费标准为,8时至20时,半小时内免费,之后每小时3元,20时(含)至次日8时(含)免费;24小时连续停车20元封顶,超出24小时连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目前,奉化区智慧泊位执行部分时长与时段优惠政策。

在道路临时泊位连续停车2小时(含)可优惠2元,连续停车3小时(含)可优惠3元,3小时后按收费标准继续计费。夜间19时至20时可享受免费停车。“这项工作自去年12月12日零时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可享优惠的时间以后台系统为准。”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7月1日,将同时开启奉化区内全市24小时停车服务,加速推进一个app停遍宁波。”甬城泊车项目负责人刘松芳说,将按照“四统一分”原则,统一停车客户端、统一服务热线、统一接入规范、统一支付账户和分区电子发票,通过标准化、智慧化手段打破区域壁垒和信息孤岛,通盘规划停车资源,积极引导静态交通,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

据了解,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发布相关收费道路停车泊位执法工作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违法车辆一律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按照《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按每车次罚款人民币100元进行处罚。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请驾驶人规范有序停放,提高车位流转率,在完成停车后7日内缴纳停车费用,严格遵守属地执法部门通告,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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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城泊车”自4月23日上线试运行后,于6月15日接入原鄞州区“宁波停车”平台功能,共容纳车位数含东部新城654只、鄞州区1548只、江北区73只,及北仑区20个充电泊位。

图文|余勇成  霍卫国

宁波市智慧停车平台迎来再扩容。界面宁波6月30日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7月1日零时起,奉化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平台正式接入市本级,涉及桥西岸路、桥东岸路、广平路、中山路、体育场路共876个车位纳入“甬城泊车”。

据介绍,7月1日至7月6日,“奉化云停车”与“甬城泊车”并行使用,7月7日零时起,“奉化云停车”将全面停用,届时对未及时缴费车辆的违停执法将同步上线。“甬城泊车”自4月23日上线试运行后,于6月15日接入原鄞州区“宁波停车”平台功能,共容纳车位数含东部新城654只、鄞州区1548只、江北区73只,及北仑区20个充电泊位。

奉化区新增泊位收费标准为,8时至20时,半小时内免费,之后每小时3元,20时(含)至次日8时(含)免费;24小时连续停车20元封顶,超出24小时连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目前,奉化区智慧泊位执行部分时长与时段优惠政策。

在道路临时泊位连续停车2小时(含)可优惠2元,连续停车3小时(含)可优惠3元,3小时后按收费标准继续计费。夜间19时至20时可享受免费停车。“这项工作自去年12月12日零时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可享优惠的时间以后台系统为准。”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7月1日,将同时开启奉化区内全市24小时停车服务,加速推进一个app停遍宁波。”甬城泊车项目负责人刘松芳说,将按照“四统一分”原则,统一停车客户端、统一服务热线、统一接入规范、统一支付账户和分区电子发票,通过标准化、智慧化手段打破区域壁垒和信息孤岛,通盘规划停车资源,积极引导静态交通,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

据了解,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发布相关收费道路停车泊位执法工作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违法车辆一律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按照《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按每车次罚款人民币100元进行处罚。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请驾驶人规范有序停放,提高车位流转率,在完成停车后7日内缴纳停车费用,严格遵守属地执法部门通告,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