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书院”案一审宣判:吴军豹获刑2年10个月,受害者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

7月7日下午,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对“豫章书院”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豫章书院创办人吴军豹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任伟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另外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11个月以及免除刑事处罚。3位原告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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