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源县杨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玉明被公诉

据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保定市涞源县杨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玉明涉嫌挪用特定款物、挪用公款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扶贫物资挪作他用,扶贫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且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依法应当以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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