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据湖南日报消息,9日15时,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办公室决定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6月21日以来,湖南省发生四轮强降雨过程,受灾人口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大。6月24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办公室及时启动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目前,湖南省湘中以北等部分地区降雨时间偏长、覆盖范围较广、累计雨量大、河湖水位高、超警站点多,受灾规模进一步扩大,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办公室决定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规程,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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