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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破坏隔离桩、人行道违停,这笔停车费不光贵还创下全市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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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破坏隔离桩、人行道违停,这笔停车费不光贵还创下全市首例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厦中队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文 | 霍卫国 郑迪璐

图片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心城区人行道违停率急剧下降,隔离桩功不可没。如今,一位大胆的司机居然动起了搬桩的歪脑筋。7月13日,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厦中队对海曙区开明街一起随意破坏隔离石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破坏隔离桩违停的这则案例,创下了我市首例运用市政设施条例进行执法查处的案件。

7月8日,江厦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途中发现,开明街229号前的人行道上有一辆卡车,“我们当时觉得很奇怪,这个地方的人行道很窄,我们在道路两边也都设置过隔离桩,这辆车是怎么开上去的?”江厦中队副中队长尤校丰介绍说,待执法人员走近后大吃一惊,发现开明街和小梁街交叉口人行道尽头的一个隔离石墩被拆除了,并随意丢弃在了路边。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查明该车辆是来帮沿街一店面清运装修垃圾的。

“因店面装修,里面的装修垃圾需要清运,这个地方停车不好停,停路边又远,为了方便,早上我就把隔离石墩挖开,把车子开到店门口,打算装完垃圾后就把石墩放回去,没想到就被你们执法人员发现了。”当事人张某说道。

图片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将损坏的隔离石墩进行修复,并就损坏市政设施行为接受调查。

与此同时,鉴于张某违法占用人行道,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也对该车辆的违停行为进行了依法抄告。

一起自作聪明的人行道停车,付出了两笔行政罚款,令人警醒。“将对张某违停处罚150元、涉嫌破坏市政设施处罚500元。”尤校丰表示,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店铺门前切不可贪图一时便利,随意破坏城市道路设施,否则将收到执法部门的罚单。

擅自破坏隔离桩处罚依据

《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意外事故损坏城市道路设施的,责任人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随意损坏城市道路设施,将依法处以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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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破坏隔离桩、人行道违停,这笔停车费不光贵还创下全市首例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厦中队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文 | 霍卫国 郑迪璐

图片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心城区人行道违停率急剧下降,隔离桩功不可没。如今,一位大胆的司机居然动起了搬桩的歪脑筋。7月13日,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厦中队对海曙区开明街一起随意破坏隔离石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破坏隔离桩违停的这则案例,创下了我市首例运用市政设施条例进行执法查处的案件。

7月8日,江厦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途中发现,开明街229号前的人行道上有一辆卡车,“我们当时觉得很奇怪,这个地方的人行道很窄,我们在道路两边也都设置过隔离桩,这辆车是怎么开上去的?”江厦中队副中队长尤校丰介绍说,待执法人员走近后大吃一惊,发现开明街和小梁街交叉口人行道尽头的一个隔离石墩被拆除了,并随意丢弃在了路边。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查明该车辆是来帮沿街一店面清运装修垃圾的。

“因店面装修,里面的装修垃圾需要清运,这个地方停车不好停,停路边又远,为了方便,早上我就把隔离石墩挖开,把车子开到店门口,打算装完垃圾后就把石墩放回去,没想到就被你们执法人员发现了。”当事人张某说道。

图片来源: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将损坏的隔离石墩进行修复,并就损坏市政设施行为接受调查。

与此同时,鉴于张某违法占用人行道,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也对该车辆的违停行为进行了依法抄告。

一起自作聪明的人行道停车,付出了两笔行政罚款,令人警醒。“将对张某违停处罚150元、涉嫌破坏市政设施处罚500元。”尤校丰表示,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店铺门前切不可贪图一时便利,随意破坏城市道路设施,否则将收到执法部门的罚单。

擅自破坏隔离桩处罚依据

《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意外事故损坏城市道路设施的,责任人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随意损坏城市道路设施,将依法处以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