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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弃用”支付宝,是涉嫌“二选一”垄断 还是正当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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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弃用”支付宝,是涉嫌“二选一”垄断 还是正当市场竞争?

“支付大战”是否有违市场开放竞争原则?

文|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近日,有不少用户反映在使用美团支付时发现,支付页面并没有呈现支付宝,打开下方折叠区域也没有相关支付宝选项,但在此之前,在美团付款页面支付宝支付一直都处于折叠状态,只有点开折叠才能使用支付宝支付。

针对此事,美团月付官方回应称:“其实这文章的主体换成饿了么app和微信支付也同样合适呢。”不久,饿了么官方回应称“Excuse Me ??? ”,并晒图表示自己支持微信支付。随后,美团月付已删除上述微博。

于此同时,王兴在饭否上回应称,淘宝为什么还不支持微信支付?微信支付的活跃用户数比支付宝多,手续费也比支付宝低。

(图片采集自美团月付和饿了么微博)

经网经社(100EC.CN)调查发现,目前,在美团和大众点评上消费后,支付选项有美团支付、微信支付、银行卡支付,支付宝选项还是存在。同时,在饿了么消费后,支付选项有支付宝、花呗、微信支付。但通过淘宝APP入口选择饿了么服务,支付选项只有支付宝。其次,通过支付宝APP选择饿了么服务,支付选项只有支付宝和花呗。

针对此次美团取消支付宝事件发酵后恢复的情况,实际上这也不是第一次。此前,2016年、2018年都曾有过用户反映美团点餐曾短暂无法使用支付宝支付,但随后又恢复了。

摩擦:美团取消支付宝,其中的利弊仍需权衡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表示,腾讯系的京东早在2011年就已经在支付选项中取消了支付宝。相应的,阿里旗下的淘宝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如此看来,同为腾讯系的美团不支持使用支付宝,加上王兴和马云之间曾有过的“恩怨”,美团弃用支付宝也并不让人意外。但这一举动也意味着美团彻底与阿里“决裂”,同时也不可避免使美团失去支付宝的重度使用用户,造成不好的用户体验甚至用户的流失。其中的利弊仍需权衡。

“不论是美团‘去支付宝化’,还是饿了么‘去微信支付化’,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体验。”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此次事件,表面上看似乎是美团对支付宝的主动进攻,但却并未全面停用,或许此举只是试探性行为,支付宝支付选项仍存在回归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也可能是美团在逐渐挤压支付宝应用场景的同时,积极布局以其美团支付为核心的金融体系。

蒙慧欣进一步表示,此前,行业巨头在自营项目中排除他家,仅使用自家支付金融体系是有先例的,比如京东从来都没有引入支付宝,这其实无可厚非。对已经引入并使用许久的支付宝实施停用的做法,很难不让人产生这是在本地生活服务领域对饿了么的对抗行为的观念。因此,这也会导致对消费者造成最多不便。

另一方面,美团取消支付宝支付是否涉嫌强迫消费者选择支付方式,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也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那么,就要区分支付方式是否属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范围等因素。美团停用支付宝的行为是否存在变相地强制了消费者在选择移动支付方式,剥夺了消费者接受移动支付服务时的选择权,就有待商榷。相反,停用支付宝的行为不属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争议:“支付大战”是否有违市场开放竞争原则?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此次美团出现取消支付宝支付选项算不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实际上,现在各个平台也都是微信和支付宝之间的支付也没有完全打通,美团这种情况也曾试水过。首先在相关的法规层面是没有疑问的,而且支付在金融领域是比较闭环,比如各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包括第三方支付之前也有信联和网联,尤其网联这部分就是要互联互通,但这种互联互通,可能跟传统的消费领域还是有差异的,现实情况下都是相对封闭的支付的状态,因此,不正当竞争本身还不存在。

此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也认为,美团可以基于商业需要选择其平台的支付通道,但是如果其滥用市场主体地位要求所有合作的商户或者注册用户都禁用支付宝,则涉嫌不正当竞争,目前来看似乎还好。

除此之外,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是否涉嫌市场垄断?《新京报》评论文章《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有违市场开放准则》就提到,《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带有明显的市场垄断之嫌,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尽快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采取问责。

(图片采集自美团支付页面,截止8月1日13时支付宝支付选项保留)

文章中指出,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正在制造危险的移动支付平行世界,《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运用该条例,意味着美团饿了么在被裁定存有此类行为的情况下,将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我也希望,能够以此事为起点,对目前互联网领域愈演愈烈的“二选一”、“垄断”及“非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纠错。

猜测:美团开启“金融生态”争夺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微信的用户已经突破11.5亿,支付宝的用户达到12亿之多,成为行业内的巨无霸。此外,美团自己还上线了金融支付工具美团“月付”。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现在支付宝“一家独大”,其次,腾讯财付通做得也比较到位,这两家瓜分了整个市场,其他包括银联传统支付巨头也没有更好的作为。那么,美团可能有巨大的流量和线下场景支付的特点,但这种特点能不能真的在支付领域撕开一个口子,打开一个新的市场,还是有很大疑问的。因此,第三方支付市场是相对饱和的,相对成熟且强监管,那么,美团是否能用原来比较“蛮横”的市场拓展方式支付领域打开确实是很难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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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弃用”支付宝,是涉嫌“二选一”垄断 还是正当市场竞争?

“支付大战”是否有违市场开放竞争原则?

文|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近日,有不少用户反映在使用美团支付时发现,支付页面并没有呈现支付宝,打开下方折叠区域也没有相关支付宝选项,但在此之前,在美团付款页面支付宝支付一直都处于折叠状态,只有点开折叠才能使用支付宝支付。

针对此事,美团月付官方回应称:“其实这文章的主体换成饿了么app和微信支付也同样合适呢。”不久,饿了么官方回应称“Excuse Me ??? ”,并晒图表示自己支持微信支付。随后,美团月付已删除上述微博。

于此同时,王兴在饭否上回应称,淘宝为什么还不支持微信支付?微信支付的活跃用户数比支付宝多,手续费也比支付宝低。

(图片采集自美团月付和饿了么微博)

经网经社(100EC.CN)调查发现,目前,在美团和大众点评上消费后,支付选项有美团支付、微信支付、银行卡支付,支付宝选项还是存在。同时,在饿了么消费后,支付选项有支付宝、花呗、微信支付。但通过淘宝APP入口选择饿了么服务,支付选项只有支付宝。其次,通过支付宝APP选择饿了么服务,支付选项只有支付宝和花呗。

针对此次美团取消支付宝事件发酵后恢复的情况,实际上这也不是第一次。此前,2016年、2018年都曾有过用户反映美团点餐曾短暂无法使用支付宝支付,但随后又恢复了。

摩擦:美团取消支付宝,其中的利弊仍需权衡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表示,腾讯系的京东早在2011年就已经在支付选项中取消了支付宝。相应的,阿里旗下的淘宝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如此看来,同为腾讯系的美团不支持使用支付宝,加上王兴和马云之间曾有过的“恩怨”,美团弃用支付宝也并不让人意外。但这一举动也意味着美团彻底与阿里“决裂”,同时也不可避免使美团失去支付宝的重度使用用户,造成不好的用户体验甚至用户的流失。其中的利弊仍需权衡。

“不论是美团‘去支付宝化’,还是饿了么‘去微信支付化’,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体验。”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此次事件,表面上看似乎是美团对支付宝的主动进攻,但却并未全面停用,或许此举只是试探性行为,支付宝支付选项仍存在回归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这也可能是美团在逐渐挤压支付宝应用场景的同时,积极布局以其美团支付为核心的金融体系。

蒙慧欣进一步表示,此前,行业巨头在自营项目中排除他家,仅使用自家支付金融体系是有先例的,比如京东从来都没有引入支付宝,这其实无可厚非。对已经引入并使用许久的支付宝实施停用的做法,很难不让人产生这是在本地生活服务领域对饿了么的对抗行为的观念。因此,这也会导致对消费者造成最多不便。

另一方面,美团取消支付宝支付是否涉嫌强迫消费者选择支付方式,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也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那么,就要区分支付方式是否属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范围等因素。美团停用支付宝的行为是否存在变相地强制了消费者在选择移动支付方式,剥夺了消费者接受移动支付服务时的选择权,就有待商榷。相反,停用支付宝的行为不属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争议:“支付大战”是否有违市场开放竞争原则?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此次美团出现取消支付宝支付选项算不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实际上,现在各个平台也都是微信和支付宝之间的支付也没有完全打通,美团这种情况也曾试水过。首先在相关的法规层面是没有疑问的,而且支付在金融领域是比较闭环,比如各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包括第三方支付之前也有信联和网联,尤其网联这部分就是要互联互通,但这种互联互通,可能跟传统的消费领域还是有差异的,现实情况下都是相对封闭的支付的状态,因此,不正当竞争本身还不存在。

此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也认为,美团可以基于商业需要选择其平台的支付通道,但是如果其滥用市场主体地位要求所有合作的商户或者注册用户都禁用支付宝,则涉嫌不正当竞争,目前来看似乎还好。

除此之外,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是否涉嫌市场垄断?《新京报》评论文章《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有违市场开放准则》就提到,《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美团饿了么的“支付大战”带有明显的市场垄断之嫌,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尽快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采取问责。

(图片采集自美团支付页面,截止8月1日13时支付宝支付选项保留)

文章中指出,美团饿了么“支付大战”正在制造危险的移动支付平行世界,《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运用该条例,意味着美团饿了么在被裁定存有此类行为的情况下,将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我也希望,能够以此事为起点,对目前互联网领域愈演愈烈的“二选一”、“垄断”及“非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纠错。

猜测:美团开启“金融生态”争夺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微信的用户已经突破11.5亿,支付宝的用户达到12亿之多,成为行业内的巨无霸。此外,美团自己还上线了金融支付工具美团“月付”。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现在支付宝“一家独大”,其次,腾讯财付通做得也比较到位,这两家瓜分了整个市场,其他包括银联传统支付巨头也没有更好的作为。那么,美团可能有巨大的流量和线下场景支付的特点,但这种特点能不能真的在支付领域撕开一个口子,打开一个新的市场,还是有很大疑问的。因此,第三方支付市场是相对饱和的,相对成熟且强监管,那么,美团是否能用原来比较“蛮横”的市场拓展方式支付领域打开确实是很难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