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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确定延期1年:遗憾刚兑未破,非标不得期限错配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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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确定延期1年:遗憾刚兑未破,非标不得期限错配坚决

初心还在吗?

来源:视觉中国

资管新规确定延期,延期一年。7月31日晚间,人民银行已正式宣布。

人民银行通知说: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为什么延长1年,不是2年,3年?人民银行在答记者问中解释说: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高调颁布,我以为真的要严格执行,7月20日即推出“补充通知”,实际上标志着,能放水的地方都放了。现在又延期一年,政策严肃性何在?认真整改的好孩子是不是又吃亏了?

时至今日,我们有必要质问,资管新规初心还在吗?有必要分析,哪些精神坚持了下来?哪些做了妥协?

最无奈,允许“个案处理”

人民银行称,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具体而言,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总结而言,资管新规还是要坚定执行的,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过渡期延长一年,同时允许“个案处理”。

“个案处理”字字千钧,实际上标志着2018年7月20日“补充通知”之后的又一次“大放水”。

“个案处理”这个口子开不开,监管部门其实两难:不开,机构会不断抱怨政策一刀切;开了,政策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因为“谁都有特殊情况”。不拼命强调自己的困难,强调自己情况特殊,就是傻了。

毋庸讳言,好孩子又一次吃亏了。前期下死力克服重重困难整改到位的银行,现在可能有几分后悔。但是,也没有办法啊,现在什么情况,又是疫情期间,只好再委屈一次听话的好孩子了,乖,麻麻知道你最懂事了。

 最遗憾,刚兑未破

打破刚性兑付,是资管新规最重要的初心和使命,其他都是技术性的条款。如果资管不能打破刚兑,那么就不是真正的资管,就是影子银行。规模干得越大,危害越大。

这个雷必须该排掉,所以你看到资管新规花了那么多的篇幅讲什么是刚性兑付,如果刚性兑付了要严厉处罚,连欢迎大家有奖举报刚兑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要求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要求产品必须净值化,其实都是为了能打破刚兑。

那么到现在刚兑破掉了吗?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例是,某个机构原来是“雷震子”,后来新股东进去重组了,马上发了一封公告,严肃地说对所有的本金和收益承担兑付责任。相当于公开说我要刚兑了,有人去举报吗?大家都笑了,其实心里清楚,强令打破刚兑这件事停下来了。

当然,监管绝对不会给你发一个文说,现在还是要刚兑啊,我们先不破了,缓一缓。刚兑从来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你让监管怎么说?理解监管政策,有时候不能只看条文,要用心体会。

现在你产品如果兑付不了,监管是什么态度?是不是说你们要积极解决,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稳定?没有说要让你刚兑,但是也绝对不会再给你强调一定要打破刚兑,你们自己体会吧。

当初说的信誓旦旦,为什么现在会是这样一种局面?我们刚刚把P2P的雷引爆,花了多大的精力处置风险,中小银行付出多大努力,才保持稳定。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一定要资管机构非得去破刚兑,可以说没有风险也要搞出风险。

所以,现在资管机构真是难受啊,一头是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天雷滚滚,城投靠信仰勉力借新还旧,另一头是产品仍然要刚兑,夹在中间。

但是,打破刚兑这事,我认为迟早会要重启,等到经济形势好一点的时候,等到各方面稳一点的时候。因为你不让放鞭炮,迟早是炸出个惊天大雷。对于资管机构来说,表现就是,前一年你还看着他刚兑秀肌肉,第二年就轰然倒下,一地鸡毛。

强令打破刚性兑付这件事停下来了,我对“强令”二字加粗,是因为监管虽然不再强令,但是刚兑事实上正在打破。现在不是监管让不让刚兑,机构愿不愿刚兑的意愿问题,而是还能不能刚兑得了的能力问题。资金池不让搞了,资本金有几个钱,“刚”得了多少?

投资者现在要抛弃幻想,不要觉得现在监管又不说破刚兑了,这种局面还能维持下去。

很多人可能还没有足够引起注意,如果监管要重启破刚兑,司法层面已经做出了准备,这就是最高院的“九民纪要”。

“九民纪要”对投资者保护程度之高,对销售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和资管机构的受托责任管理规定之严,让金融机构心绪久久难以平静,这么搞受不了的啊!就像当初的劳动法,政治上无比正确,实践中贻害无穷。

但是,我认为这是对的,没有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就没有刚性兑付的打破。没有卖责尽责,就不可能有买责自负。乱世当用重典,以超常规的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恰恰是在为打破刚性兑付创造条件。

要不然,按照现在的玩法:产品销售环节,绝不说出刚兑两个字,但是通过各种信息暗示客户,一定会刚兑;期间管理环节,没有规定程序规定动作,没有留痕;信息披露就一句话,本项目运作期间一切正常。产品到期前一个星期说,突然说兑付不了。谁会认账?换做你是投资者你认吗?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一定会看到大量投资者诉讼的案例,以前说职业举报刚兑拿奖,这事不靠谱,但是未来有一件事特别靠谱,就是帮投资者打官司。只有在大量判例的基础上,资管机构受托责任的标准,才能逐步形成。也就是说,资管机构到底做到什么程度可以尽职免责,只能是靠打官司打出来的。

在投资者告资管机构受托责任瑕疵,然后又没有告赢,只能认赔的情况下,风险教育才能完成;在资管机构大量败诉,然后承担赔偿责任的切肤之痛后,才会下决心去重构自己的业务流程,真正把尽责管理、信息披露当回事。

资管新规强令的破刚兑暂缓了,但是刚兑也快保不住了,而法院已经做好了你们来打官司的准备。

最坚决,非标不得期限错配

到现在,资管新规没有妥协的,彻底执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呢?

整个资管新规里面最拗口的一句话是: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也就是这句话,到现在没有任何的妥协,各资管子行业的落地细则,都坚持了。

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产品的期限必须长于非标的期限,如果一个产品投了非标,非标必须先到期,收回来贷款(非标本质是贷款),然后产品再到期。换言之,非标债权资产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期限错配。之所以要这样规定,是担心出现后一拨投资者接了前一拨投资者的盘,风险和收益的不公平转移。

原来有人花好多时间,要研究出一套非标债权资产的估值模型,然后说即使投非标,我们也能科学地算出产品净值。这很扯淡,因为没有公允市场价值,怎么估值都有问题。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准期限错配,这样估得准不准都没关系,反正就是你这一拨投资者。

关于标与非标的界定标准,也没有妥协。之前我都以为,在北金所、银登中心、报价系统猛烈的政策游说和公关下,可能会给非非标一个台阶下,在形式上解决等分化、流动性机制等问题后,算着标。但是,央行最后还是扛住了,非非标全部拉入非标。

2020年6月24日,人民银行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指出: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当然,人民银行也没有完全绝了他们的念想,这些场所以后可以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债资产认定申请。

非标债权资产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期限错配,对标准化资产从严认定,避免非非标套利。这两点对银行理财影响极大,银行理财做非标的武功,功力减了一大半。过去银行理财最大的获利原理,就是非标期限错配的利差。一年的、两年的、三年的、五年的,甚至十年的非标,定个入池价格,往池子里一扔。然后资金端,产品期限越发越短,6个月、3个月、1个月、14天、7天,最短的只有1天。

为什么要这样玩?期限越短,给投资者的产品收益率(相当于影子银行的负债成本)越低,不断滚动发行,对应长期非标。期限越长的非标,收益(贷款利率)当然就更高,这样中间就形成一个“剪刀差”。银行理财规模很大,获利原理其实很简单,跟表内的玩法是一样的。

资管新规和银行理财新规之后,虽然银行理财可以公募投非标,但是不能期限错配啊,所以你看到,银行开始破天荒发行2年期、3年期、真正更长期限的产品,而期限越长,银行要给投资者的收益,自然就要更高。

所以过去2年,银行理财干非标越来越没优势,分行宁愿干表内非标,就是拿表内资金投。更大的一个趋势则是,私人银行部地位的崛起。

私行卖各种产品,保险、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但其实最赚钱的是做非标。大行干得少,股份行干得最猛,自己找项目(当然主要也是地产、城投),主导产品,信托只是做一个“集合通道”。

这就是说,中国的银行从表内做到表外,现在干到了表表外。资产看起来跟银行没什么关系,银行就是代销,管理责任在资管机构。但其实,资管机构没有,也扛不动主导管理责任。如果项目出险,三五亿还好说,压一压就刚兑了(不刚兑就封杀了),三五十亿呢?直接就躺倒了。

另一个趋势就是“标准化非标”的兴起,非标资产套个ABS的壳,摇身一变,就成了标。或者,客户去发私募债、PPN,标准化的池子再去买。其实,这些名义上的标准化资产,流动性很差,如果没有组合分散和流动性管理,池子滚到后面恐怕也是一把烂账。

时至今日,资管新规延期一事,终于尘埃落定。资管新规出得对不对?当然是对的。能不能按照当初的想法彻底贯彻下去?当然不能,整个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现在承受不了这样的冲击。但是,资管新规事关中国金融系统的稳定,但愿今天的妥协,是为了明天更好的进取。惟愿资管机构,不要因为在这种暂时的妥协中迷失,能够抛弃幻想,迎接真资管时代的到来。

来源:资管云

原标题:资管新规确定延期1年:那些最无奈最遗憾最坚决的妥协与坚持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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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确定延期1年:遗憾刚兑未破,非标不得期限错配坚决

初心还在吗?

来源:视觉中国

资管新规确定延期,延期一年。7月31日晚间,人民银行已正式宣布。

人民银行通知说: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为什么延长1年,不是2年,3年?人民银行在答记者问中解释说: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高调颁布,我以为真的要严格执行,7月20日即推出“补充通知”,实际上标志着,能放水的地方都放了。现在又延期一年,政策严肃性何在?认真整改的好孩子是不是又吃亏了?

时至今日,我们有必要质问,资管新规初心还在吗?有必要分析,哪些精神坚持了下来?哪些做了妥协?

最无奈,允许“个案处理”

人民银行称,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具体而言,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总结而言,资管新规还是要坚定执行的,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过渡期延长一年,同时允许“个案处理”。

“个案处理”字字千钧,实际上标志着2018年7月20日“补充通知”之后的又一次“大放水”。

“个案处理”这个口子开不开,监管部门其实两难:不开,机构会不断抱怨政策一刀切;开了,政策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因为“谁都有特殊情况”。不拼命强调自己的困难,强调自己情况特殊,就是傻了。

毋庸讳言,好孩子又一次吃亏了。前期下死力克服重重困难整改到位的银行,现在可能有几分后悔。但是,也没有办法啊,现在什么情况,又是疫情期间,只好再委屈一次听话的好孩子了,乖,麻麻知道你最懂事了。

 最遗憾,刚兑未破

打破刚性兑付,是资管新规最重要的初心和使命,其他都是技术性的条款。如果资管不能打破刚兑,那么就不是真正的资管,就是影子银行。规模干得越大,危害越大。

这个雷必须该排掉,所以你看到资管新规花了那么多的篇幅讲什么是刚性兑付,如果刚性兑付了要严厉处罚,连欢迎大家有奖举报刚兑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要求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要求产品必须净值化,其实都是为了能打破刚兑。

那么到现在刚兑破掉了吗?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例是,某个机构原来是“雷震子”,后来新股东进去重组了,马上发了一封公告,严肃地说对所有的本金和收益承担兑付责任。相当于公开说我要刚兑了,有人去举报吗?大家都笑了,其实心里清楚,强令打破刚兑这件事停下来了。

当然,监管绝对不会给你发一个文说,现在还是要刚兑啊,我们先不破了,缓一缓。刚兑从来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你让监管怎么说?理解监管政策,有时候不能只看条文,要用心体会。

现在你产品如果兑付不了,监管是什么态度?是不是说你们要积极解决,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稳定?没有说要让你刚兑,但是也绝对不会再给你强调一定要打破刚兑,你们自己体会吧。

当初说的信誓旦旦,为什么现在会是这样一种局面?我们刚刚把P2P的雷引爆,花了多大的精力处置风险,中小银行付出多大努力,才保持稳定。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一定要资管机构非得去破刚兑,可以说没有风险也要搞出风险。

所以,现在资管机构真是难受啊,一头是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天雷滚滚,城投靠信仰勉力借新还旧,另一头是产品仍然要刚兑,夹在中间。

但是,打破刚兑这事,我认为迟早会要重启,等到经济形势好一点的时候,等到各方面稳一点的时候。因为你不让放鞭炮,迟早是炸出个惊天大雷。对于资管机构来说,表现就是,前一年你还看着他刚兑秀肌肉,第二年就轰然倒下,一地鸡毛。

强令打破刚性兑付这件事停下来了,我对“强令”二字加粗,是因为监管虽然不再强令,但是刚兑事实上正在打破。现在不是监管让不让刚兑,机构愿不愿刚兑的意愿问题,而是还能不能刚兑得了的能力问题。资金池不让搞了,资本金有几个钱,“刚”得了多少?

投资者现在要抛弃幻想,不要觉得现在监管又不说破刚兑了,这种局面还能维持下去。

很多人可能还没有足够引起注意,如果监管要重启破刚兑,司法层面已经做出了准备,这就是最高院的“九民纪要”。

“九民纪要”对投资者保护程度之高,对销售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和资管机构的受托责任管理规定之严,让金融机构心绪久久难以平静,这么搞受不了的啊!就像当初的劳动法,政治上无比正确,实践中贻害无穷。

但是,我认为这是对的,没有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就没有刚性兑付的打破。没有卖责尽责,就不可能有买责自负。乱世当用重典,以超常规的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恰恰是在为打破刚性兑付创造条件。

要不然,按照现在的玩法:产品销售环节,绝不说出刚兑两个字,但是通过各种信息暗示客户,一定会刚兑;期间管理环节,没有规定程序规定动作,没有留痕;信息披露就一句话,本项目运作期间一切正常。产品到期前一个星期说,突然说兑付不了。谁会认账?换做你是投资者你认吗?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一定会看到大量投资者诉讼的案例,以前说职业举报刚兑拿奖,这事不靠谱,但是未来有一件事特别靠谱,就是帮投资者打官司。只有在大量判例的基础上,资管机构受托责任的标准,才能逐步形成。也就是说,资管机构到底做到什么程度可以尽职免责,只能是靠打官司打出来的。

在投资者告资管机构受托责任瑕疵,然后又没有告赢,只能认赔的情况下,风险教育才能完成;在资管机构大量败诉,然后承担赔偿责任的切肤之痛后,才会下决心去重构自己的业务流程,真正把尽责管理、信息披露当回事。

资管新规强令的破刚兑暂缓了,但是刚兑也快保不住了,而法院已经做好了你们来打官司的准备。

最坚决,非标不得期限错配

到现在,资管新规没有妥协的,彻底执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呢?

整个资管新规里面最拗口的一句话是: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也就是这句话,到现在没有任何的妥协,各资管子行业的落地细则,都坚持了。

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产品的期限必须长于非标的期限,如果一个产品投了非标,非标必须先到期,收回来贷款(非标本质是贷款),然后产品再到期。换言之,非标债权资产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期限错配。之所以要这样规定,是担心出现后一拨投资者接了前一拨投资者的盘,风险和收益的不公平转移。

原来有人花好多时间,要研究出一套非标债权资产的估值模型,然后说即使投非标,我们也能科学地算出产品净值。这很扯淡,因为没有公允市场价值,怎么估值都有问题。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准期限错配,这样估得准不准都没关系,反正就是你这一拨投资者。

关于标与非标的界定标准,也没有妥协。之前我都以为,在北金所、银登中心、报价系统猛烈的政策游说和公关下,可能会给非非标一个台阶下,在形式上解决等分化、流动性机制等问题后,算着标。但是,央行最后还是扛住了,非非标全部拉入非标。

2020年6月24日,人民银行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指出: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当然,人民银行也没有完全绝了他们的念想,这些场所以后可以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债资产认定申请。

非标债权资产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期限错配,对标准化资产从严认定,避免非非标套利。这两点对银行理财影响极大,银行理财做非标的武功,功力减了一大半。过去银行理财最大的获利原理,就是非标期限错配的利差。一年的、两年的、三年的、五年的,甚至十年的非标,定个入池价格,往池子里一扔。然后资金端,产品期限越发越短,6个月、3个月、1个月、14天、7天,最短的只有1天。

为什么要这样玩?期限越短,给投资者的产品收益率(相当于影子银行的负债成本)越低,不断滚动发行,对应长期非标。期限越长的非标,收益(贷款利率)当然就更高,这样中间就形成一个“剪刀差”。银行理财规模很大,获利原理其实很简单,跟表内的玩法是一样的。

资管新规和银行理财新规之后,虽然银行理财可以公募投非标,但是不能期限错配啊,所以你看到,银行开始破天荒发行2年期、3年期、真正更长期限的产品,而期限越长,银行要给投资者的收益,自然就要更高。

所以过去2年,银行理财干非标越来越没优势,分行宁愿干表内非标,就是拿表内资金投。更大的一个趋势则是,私人银行部地位的崛起。

私行卖各种产品,保险、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但其实最赚钱的是做非标。大行干得少,股份行干得最猛,自己找项目(当然主要也是地产、城投),主导产品,信托只是做一个“集合通道”。

这就是说,中国的银行从表内做到表外,现在干到了表表外。资产看起来跟银行没什么关系,银行就是代销,管理责任在资管机构。但其实,资管机构没有,也扛不动主导管理责任。如果项目出险,三五亿还好说,压一压就刚兑了(不刚兑就封杀了),三五十亿呢?直接就躺倒了。

另一个趋势就是“标准化非标”的兴起,非标资产套个ABS的壳,摇身一变,就成了标。或者,客户去发私募债、PPN,标准化的池子再去买。其实,这些名义上的标准化资产,流动性很差,如果没有组合分散和流动性管理,池子滚到后面恐怕也是一把烂账。

时至今日,资管新规延期一事,终于尘埃落定。资管新规出得对不对?当然是对的。能不能按照当初的想法彻底贯彻下去?当然不能,整个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现在承受不了这样的冲击。但是,资管新规事关中国金融系统的稳定,但愿今天的妥协,是为了明天更好的进取。惟愿资管机构,不要因为在这种暂时的妥协中迷失,能够抛弃幻想,迎接真资管时代的到来。

来源:资管云

原标题:资管新规确定延期1年:那些最无奈最遗憾最坚决的妥协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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