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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产能利用率不足,余陈两家族持股旗鼓相当致公司无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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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产能利用率不足,余陈两家族持股旗鼓相当致公司无实控人

对国人而言,野马电池显得比较陌生,大家更熟悉的是南孚电池等。这主要是野马电池主要是以外销为主造成的。

文|洞察IPO 王莉

有家电池公司要冲击A股IPO了,但它的名字国内很多人可能并不熟悉,这家公司就是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野马电池)。

这家公司主要为国外客户做贴牌代加工业务,自有品牌尚没有树立起来,《洞察IPO》注意到,自有品牌没有树立起来之际,公司就着手削减了相当大一部分的销售人员,与此同时经销商也在大幅流失。

由于其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受外界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明显产能利用率不足,在产能利用不充分条件下,当前阶段是否有募资扩大产能的必要存疑。

股权从一股独大到两家族平分江山

野马电池是从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化过来。

1996年5月17日,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共同出资设立力达电池,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以货币出资36万元,力达金属厂以货币出资14万元。

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为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力达金属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现在的大股东之一余元康当时持股力达金属厂53.33%,力达电池注册成立时法人代表也是余元康。

但力达电池以集体所有制企业形式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暂,其是于1996年11月6日才在工商局正式登记成立,但是1997年1月8日,力达电池就召开会议计划决定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所持股权全部退出,并转让给余元康。

由于当时的《公司法》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因此又增加了余元康的儿子余谷涌共同承接,并于1998年5月12日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此次变更。

发审会在反馈意见中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要求野马电池说明转让力达电池股权是否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转让改制的法律依据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符合当时国有或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价款是否支付及支付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

在1998-2002年之间,力达电池就是父子俩持股,看起来就是“余家的公司”。但是2002年之后画风变的有些神秘莫测。

2002年引进了一名新股东,这名股东在后来的年份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最后与余氏家族平分秋色,且隐隐有要超越余氏家族的倾向。

招股书称:2002年6月15日,经公司考核,陈科军和余谷峰在职期间能力表现突出,为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力达电池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其实就是余氏父子)同意公司股东余谷涌将将其持有的24%股权以21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科军。同期余谷涌又将其持有公司的12%股权转让给了余谷峰,余谷峰和余谷涌是兄弟关系。就在2002年力达电池正式更名为“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陈科军1977年出生,高中学历,1997年至1999年在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工作,1999年直接从保险员跨界到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招股书没有解释陈科军能在22岁跨界到电池行业公司任职副总经理的优秀之处体现在哪里。

也正是从陈科军在股东中亮相开始,“陈氏家族”在股东中的比重开始越来越重。

招股书中称,2005至2007年期间,野马有限业务发展遇到瓶颈期,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鉴于陈恩乐(陈科军父亲)和陈一军(陈科军兄弟)在锌锰电池领域有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及较强的销售能力,且陈恩乐和余元康均在电池行业发展多年,并有共事经历,互相认同对方的能力和水平,公司有意吸收其入股,借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为此2007年公司又进行了一次股权转让,这次股权转让的结果是:“余氏家族”和“陈氏家族”在持股比例方面平分秋色,两个家族的父亲各持股20%,两个家族的四个孩子各持股15%。

这样的股权结构一直维系到了现在,中间即便增资也没有改变过股权结构。

《洞察IPO》注意到,野马电池的财务总监庞亚莉与现任董事长陈一军是夫妻关系。仅从表面来看,股权旗鼓相当,但陈氏家族又加持了财务主管一职,似乎陈氏家族风头略有高过余氏家族风头。

产能利用率不足

对国人而言,野马电池显得比较陌生,大家更熟悉的是南孚电池等。这主要是野马电池主要是以外销为主造成的。

2017-2019年,野马电池出口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98%、85.41%和85.86%。从具体国家地区来看,2017、2018年美国是最大地区客户,营收占比最高。

但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下,该公司境外业务还是受到了影响。美国2019年营收占比从2018年的近三成跌至占比不到2成,德国在2019年成为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国家地区。

同时在报告期内,野马电池的营业收入在逐年减少,2017-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78亿元、10.52亿元和9.9亿元,不过净利润却反其道而行之,报告期内逐年增长,分别为5436.69万元、1.05亿元和1.23亿元。

分析2019年财报,野马电池营收下降、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在于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的下降。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2018年下降10.05%,下降幅度要大于营收下降的幅度,这要得益于原材料价格的回落。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也在持续下降,2017-2019年分别为4085.32万元、3144.9万元和2931.97万元,销售费用率相应为3.79%、2.99%和2.9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销售人员薪酬等下降带来,数据显示,野马电池2017年销售人员有111人,2019年销售人员则为59人。

在技术研发方面,野马电池投入并不算多。2019年公司有80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只有5人,技术人员有85人,研发投入在营收中的比重还不到4%,2019年属于最高的占比,也仅为3.57%。

野马电池在国内知名度不高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其主要是做贴牌代加工业务,自有品牌知名度低。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业务的收入占比始终保持在11%上下。《洞察IPO》注意到自2018年起,野马电池经销商数量在持续大幅下降,2018年初,其经销商数量为1658家,到了2018年末减少至824家,2019年末又减少至476家,经销商减少的时间段与公司削减销售人员时间同步。对于经销商减少的原因,野马电池解释称:1、公司注重对经销商的管理和考核,与不满足要求的经销商终止合作;2、经销商基于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考虑等自身原因终止与公司合作。

生产模式方面,野马电池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洞察IPO》发现野马电池2019年产能利用率下滑且不足,包括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产能利用率。对此,公司解释称碱性电池产能利用率的下降,主要系2018年和2019年度新扩建了生产线导致产能增加所致;碳性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受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关税调增后,2018年和2019年公司承接的碳性电池订单减少所致。

根据野马电池IPO募集资金说明,其第一大投入方向为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在产能利用率不足情况下,再募资扩建是否有其必要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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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产能利用率不足,余陈两家族持股旗鼓相当致公司无实控人

对国人而言,野马电池显得比较陌生,大家更熟悉的是南孚电池等。这主要是野马电池主要是以外销为主造成的。

文|洞察IPO 王莉

有家电池公司要冲击A股IPO了,但它的名字国内很多人可能并不熟悉,这家公司就是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野马电池)。

这家公司主要为国外客户做贴牌代加工业务,自有品牌尚没有树立起来,《洞察IPO》注意到,自有品牌没有树立起来之际,公司就着手削减了相当大一部分的销售人员,与此同时经销商也在大幅流失。

由于其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受外界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明显产能利用率不足,在产能利用不充分条件下,当前阶段是否有募资扩大产能的必要存疑。

股权从一股独大到两家族平分江山

野马电池是从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化过来。

1996年5月17日,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共同出资设立力达电池,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以货币出资36万元,力达金属厂以货币出资14万元。

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为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力达金属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现在的大股东之一余元康当时持股力达金属厂53.33%,力达电池注册成立时法人代表也是余元康。

但力达电池以集体所有制企业形式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暂,其是于1996年11月6日才在工商局正式登记成立,但是1997年1月8日,力达电池就召开会议计划决定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所持股权全部退出,并转让给余元康。

由于当时的《公司法》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因此又增加了余元康的儿子余谷涌共同承接,并于1998年5月12日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此次变更。

发审会在反馈意见中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要求野马电池说明转让力达电池股权是否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转让改制的法律依据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符合当时国有或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价款是否支付及支付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

在1998-2002年之间,力达电池就是父子俩持股,看起来就是“余家的公司”。但是2002年之后画风变的有些神秘莫测。

2002年引进了一名新股东,这名股东在后来的年份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最后与余氏家族平分秋色,且隐隐有要超越余氏家族的倾向。

招股书称:2002年6月15日,经公司考核,陈科军和余谷峰在职期间能力表现突出,为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力达电池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其实就是余氏父子)同意公司股东余谷涌将将其持有的24%股权以21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科军。同期余谷涌又将其持有公司的12%股权转让给了余谷峰,余谷峰和余谷涌是兄弟关系。就在2002年力达电池正式更名为“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陈科军1977年出生,高中学历,1997年至1999年在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工作,1999年直接从保险员跨界到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招股书没有解释陈科军能在22岁跨界到电池行业公司任职副总经理的优秀之处体现在哪里。

也正是从陈科军在股东中亮相开始,“陈氏家族”在股东中的比重开始越来越重。

招股书中称,2005至2007年期间,野马有限业务发展遇到瓶颈期,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鉴于陈恩乐(陈科军父亲)和陈一军(陈科军兄弟)在锌锰电池领域有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及较强的销售能力,且陈恩乐和余元康均在电池行业发展多年,并有共事经历,互相认同对方的能力和水平,公司有意吸收其入股,借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为此2007年公司又进行了一次股权转让,这次股权转让的结果是:“余氏家族”和“陈氏家族”在持股比例方面平分秋色,两个家族的父亲各持股20%,两个家族的四个孩子各持股15%。

这样的股权结构一直维系到了现在,中间即便增资也没有改变过股权结构。

《洞察IPO》注意到,野马电池的财务总监庞亚莉与现任董事长陈一军是夫妻关系。仅从表面来看,股权旗鼓相当,但陈氏家族又加持了财务主管一职,似乎陈氏家族风头略有高过余氏家族风头。

产能利用率不足

对国人而言,野马电池显得比较陌生,大家更熟悉的是南孚电池等。这主要是野马电池主要是以外销为主造成的。

2017-2019年,野马电池出口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98%、85.41%和85.86%。从具体国家地区来看,2017、2018年美国是最大地区客户,营收占比最高。

但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下,该公司境外业务还是受到了影响。美国2019年营收占比从2018年的近三成跌至占比不到2成,德国在2019年成为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国家地区。

同时在报告期内,野马电池的营业收入在逐年减少,2017-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78亿元、10.52亿元和9.9亿元,不过净利润却反其道而行之,报告期内逐年增长,分别为5436.69万元、1.05亿元和1.23亿元。

分析2019年财报,野马电池营收下降、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在于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的下降。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2018年下降10.05%,下降幅度要大于营收下降的幅度,这要得益于原材料价格的回落。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也在持续下降,2017-2019年分别为4085.32万元、3144.9万元和2931.97万元,销售费用率相应为3.79%、2.99%和2.9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销售人员薪酬等下降带来,数据显示,野马电池2017年销售人员有111人,2019年销售人员则为59人。

在技术研发方面,野马电池投入并不算多。2019年公司有80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只有5人,技术人员有85人,研发投入在营收中的比重还不到4%,2019年属于最高的占比,也仅为3.57%。

野马电池在国内知名度不高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其主要是做贴牌代加工业务,自有品牌知名度低。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业务的收入占比始终保持在11%上下。《洞察IPO》注意到自2018年起,野马电池经销商数量在持续大幅下降,2018年初,其经销商数量为1658家,到了2018年末减少至824家,2019年末又减少至476家,经销商减少的时间段与公司削减销售人员时间同步。对于经销商减少的原因,野马电池解释称:1、公司注重对经销商的管理和考核,与不满足要求的经销商终止合作;2、经销商基于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考虑等自身原因终止与公司合作。

生产模式方面,野马电池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洞察IPO》发现野马电池2019年产能利用率下滑且不足,包括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产能利用率。对此,公司解释称碱性电池产能利用率的下降,主要系2018年和2019年度新扩建了生产线导致产能增加所致;碳性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受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关税调增后,2018年和2019年公司承接的碳性电池订单减少所致。

根据野马电池IPO募集资金说明,其第一大投入方向为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在产能利用率不足情况下,再募资扩建是否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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