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公布了平顶山“5·25”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经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2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在河南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共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据鲁山县民政局方面消息,该养老院存在违规使用彩钢房作为建筑用房的问题,并有媒体质疑康乐园老年公寓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况。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消息,对该事故的发生,鲁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汉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鲁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会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庞振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王雷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鲁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经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议、平顶山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田汉霖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李会良、庞振邦、王雷、赵明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自河南“5·2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家部门对该起事故的追责一直在进行。今年10月,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对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建议对平顶山市市长张国伟、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冯昕、鲁山县县委书记李留军等27名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人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便包括了此次处分的田汉霖、李会良等人,获得国务院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2月15日曾公布过该起事故的处理情况,指出该事故暴露出经营主体严重违法违规和有关基层监管部门严重失职渎职等问题,如民政环节违规审批经营许可、行业监管不到位,以及公安消防、国土规划、建设环节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对鲁山县副县长刘文强、鲁山县民政局局长刘大钢、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梁凯等25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不过,此次平顶山市纪委公布处理的5名县级干部无一出自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25人名单之中。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5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鲁山县副县长刘文强外,还包括鲁山县民政局和县公安消防部门各5人,鲁山县城乡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各4人,住建局3人,鲁山县琴台街道办2人,以及鲁山县卫生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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