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9家市场监管部门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8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全国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公告。公告显示,海南有9家市场监管部门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其中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3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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