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拟加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

据中国网8月7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8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契税法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国旗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国徽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工作有关情况举行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19年10月,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贯彻落实有关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对专门学校的建设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设立提出明确要求,发挥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功能。

二是修改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进一步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

三是根据有关中央文件精神,保留收容教养有关措施并予以改进完善,明确决定机关和程序、执行场所等。

四是明确专门学校对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分级分类进行教育和矫治。

五是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要求,明确学校可以根据条件聘请法治副校长。

六是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关系,避免内容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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