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释放钱仁风。”12月21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此前媒体写为“凤”,判决书上为“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2002年2月22日,云南巧家“星蕊宝宝园”发生一起投毒案件,一名2岁的幼儿因摄入毒鼠强抢救无效死亡。据光明网报道,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风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幼儿死亡。
因当时未满18周岁,钱仁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钱仁风不服判决结果,她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进行二审上诉,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风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钱仁风服刑后,一直在不断申诉。”2010年,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柱受钱仁风和家人的委托,向法院代理申请再审。2010年8月,杨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时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今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9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原审上诉人钱仁风及辩护人杨柱、杨名跨到庭参加诉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否系毒鼠强中毒,毒物来源、投毒时间、投毒方式的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与合理解释,原判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再审宣判钱仁风无罪。
该案件一直受到网友的关注,云南网友“烟云”在2012年12月23日发布帖子后,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长达13年的申诉,钱仁风终于释放回家,然而家里的母亲已于今年4月不幸病逝,钱仁风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对母亲没有尽过一天的孝道。”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 虽然钱仁风已被无罪释放,但在钱仁风代理律师杨柱看来,这并不是本案的终结。“钱仁风蒙冤近十四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却在狱中度过,虽然钱仁风被无罪释放,但这并不是本案的终点,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制造此案的相关人员是否应该被追责,我们拭目以待。”律师杨柱说。
律师杨柱对记者表示,警方在调查投毒案时,对当时的首要嫌疑人却并没有进行调查,这是他最困惑的一点。
在检方复查的卷宗中,对于钱仁风案的供述笔录签名和指纹的鉴定结果显示,在钱仁风的讯问笔录及辨认笔录中,有5份笔录后的落款签名并非钱仁风本人所书写,而是蒋某、李某、杨某三名记录人所签。
在法院给出的判决书中也提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检技鉴文字[2013]23号《笔迹鉴定书》、云检技鉴痕字[2013]01号《指纹鉴定》,证实对钱仁风的第一、三、五次讯问笔录,钱仁风对菜刀和针筒的辨认笔录上的签名为侦查人员代笔,手印均为钱仁风本人指纹,钱仁风的上诉状为蔡某代笔。
在接受检方复查调查时,钱仁风证实,那几份认罪供述并非自己所签,她称遭受了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
2012年10月18日,钱仁风在给杨柱的信中称,当年在审讯室,她遭到警察的殴打,“我不承认,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个小时。他们还脱下黑皮鞋打我的脸,皮鞋的跟有点高。”
在信中,钱仁风表示在坚持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又将她的双手反铐。最终,在投毒案发生3天后那次长达12个小时的审问中,钱仁风供述是自己投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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