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官微8月14日消息,8月8日下午14时26分,一外卖小哥在东城大厦2幢送完外卖离开时,在楼梯台阶上被楼上扔下来的大便砸中。结合现场情况,因现场无监控,且无法确认抛掷房间,民警陈其浩只能让小区物业、社区巡防队对东城大厦2幢进行逐户排查。但因楼层租户复杂,逐层逐户无果。
8月11日16时许,下沙派出所再次接群众报警,同小区同幢楼同位置又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这次报警的是小区住户。并且报警人表示,前几天有人扔大便正好砸中自己家奔驰车,导致“整辆车全是大便”。
警方严肃警告
对此,下沙派出所想对住在东城大厦2幢的住户说几句话:
第一,《民法典》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第二,无论从高空抛出的是大便还是其他什么物品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此外,警方建议小区物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装监控设施;同时通过微信平台转告肇事人,奉劝及早收手,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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