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于日前联合印发《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让更多幼儿能够享受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资质合格、办园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广大幼儿家长:
原公益性幼儿园的概念终止使用,以后成都市幼儿园分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三类。按照目标,到2020年底,成都计划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会有更多的普惠性学位供大家选择。同时,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幼儿可享受财政补助。
各民办幼儿园:
若满足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条件,可以向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签署承诺书、备案五个步骤即可成为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成功后,即可享受财政补助,且在教师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教师继续教育以及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原民办公益性幼儿园:
要注意的是,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重新申报认定,也可选择自愿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选择退出的,举办者须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等资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同意退出或延缓退出决定,退出后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来源:天府发布
原标题:成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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