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日报》官方微博@天津日报 消息,12月24日上午,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李树起为天津市副市长。
附:李树起简历
李树起,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天津市人, 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年11月-1984年12月,解放军步兵二四二团一○○炮连战士、班长、代理排长;
1984年12月-1987年10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团委书记;
1987年10月-1988年9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武装部副部长
1988年9月-1994年12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其间,1991年6月—1992年10月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4年12月-1995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5年11月-1996年6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经委主任;
1996年6月-1996年10月,任天津市葛沽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6年10月-1998年1月,任天津市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1月-2002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副区长(1997年9月—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年11月-2006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6年11月-2008年3月,任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3月-2008年4月,任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
2008年4月-2011年10月,任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县长(正局级);
2011年10月-2011年11月,任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县长(正局级);
2011年10月-,任天津市宁河区委书记(正局级)。(来源:天津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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