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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布首份黑名单:引发天津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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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布首份黑名单:引发天津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居首

国家安监总局在官网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排在第一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官网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国际”)排在第一位。

安监总局共公布了3种类型“黑名单”信息,第一种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共包括7家,瑞海公司即在此列。此外还有,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杏花煤矿浙江省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县永吉煤矿,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

第二种类型是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包括一家,广东省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第三种类型是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8家,分别为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科源宏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荆门高旭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高要市盛信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沙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盛大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贵源煤矿五号井,云南镇雄县麻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企业大多数已经经过处罚,包括瑞海国际在内的4家还在调查、处理中,且都为第一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这些企业将根据7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时限为期一年,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

根据《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黑名单”: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

规定还称,生产经营单位连续进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管理起,管理期限为3年。

《暂行规定》还表示,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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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布首份黑名单:引发天津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居首

国家安监总局在官网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排在第一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官网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今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国际”)排在第一位。

安监总局共公布了3种类型“黑名单”信息,第一种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共包括7家,瑞海公司即在此列。此外还有,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杏花煤矿浙江省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县永吉煤矿,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

第二种类型是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包括一家,广东省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第三种类型是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8家,分别为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科源宏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荆门高旭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高要市盛信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沙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盛大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贵源煤矿五号井,云南镇雄县麻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企业大多数已经经过处罚,包括瑞海国际在内的4家还在调查、处理中,且都为第一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这些企业将根据7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时限为期一年,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

根据《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黑名单”: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

规定还称,生产经营单位连续进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管理起,管理期限为3年。

《暂行规定》还表示,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