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封面新闻 李智 实习生 付铮
日前,交通运输部门公布了《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车辆、网约车经营行为及定价机制进行调整。
本次公布的意见稿规定,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服务,车辆应是具有成都号牌的7座以下乘用车(微型、小型面包车除外),且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新规》已对车辆排量无明确要求,删除此前要求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的要求。
同时,在网约车辆中,新加入新能源汽车,包括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工况法)达到250公里以上。
另外,要求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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