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针对最近南京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和市建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装修工作的通知》,主管部门进行了详细解读。通知提出,不具备科技系统或新风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具备科技系统或新风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评估价格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计。
8月27日,针对最近南京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和市建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装修工作的通知》,主管部门进行了详细解读。通知提出,不具备科技系统或新风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具备科技系统或新风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评估价格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