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报道,2015年12月29日上午,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正处级)魏鹏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将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魏鹏远由煤炭处处长升任为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主要负责煤矿基建的审批和项目改造核准工作。2014年5月,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媒体报道曾报道称,魏鹏远被带走调查时其家中发现2亿现金,重1.15吨,检察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2015年2月27日,央视报道称,有人计算,魏鹏远在国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时间里,平均每天挣10万元。
2014年10月31日,最高检察院在回应国家发改委系列贪腐案件的查处情况时,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提到了魏鹏远,“发改委煤炭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元,成为1949年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在魏鹏远案发前后,国家发改委出现“塌方式”腐败。徐进辉介绍说,自2014年以来,根据中央反腐败整体部署,反贪污贿赂总局组织指挥北京、河北等地检查机关依法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截止当天(2014年10月31日)共立案查办11人,其中国家能源局5人。
“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徐进辉表示,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2015年1月28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魏鹏远案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5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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