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共和国长子“的国企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高层对于国企改革的推进力度也正在加强。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此前,该《分类意见》已于10月13日中央全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随着文件的正式发布,作为本轮国企改革重要一项的分类改革大幕终于拉开。在国企改革领域专家看来,高层对于国企的关注和当下中国的“大背景”分不开。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经济并未见底,虽然有所好转,但还是很脆弱;二是在经济转型中,一些国企由于产能过剩问题严重导致亏损面增大,这都给国企火上浇油,但这也在侧面反映了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在李锦看来,虽然本次公布的《分类意见》尚未明确具体哪个行业划归到哪一类,但有望在未来的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29日公布的《分类意见》明确提出,将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两类企业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等方面都将会有不同的政策。

其中,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具体到组织实施上,根据《分类意见》,将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分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根据意见,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从意义上来讲,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据统计,自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截至12月29日,已有关于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等10个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另有9个文件即将出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