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9月3日消息: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永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红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副主任(兼)。
任命李正斌、王玲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刘玉芳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
任命任佩文、胡姮、龚波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孙杰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陈伟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兼)。
任命张喜发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洪继元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李颖、齐菲、甘琳、李福华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行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孟炎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邢文河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李汉一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陈光旭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何江恒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石磊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韩耀斌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金昌伟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连强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卫东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金龙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牛毅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陈晓东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杨永浩、李松宁、刘芳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免去张琛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三)
免去刘京蒙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
任命赵长平、杨秋梅、温占辉、耿磊、李凯、郑平海、刘晶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叶萍、刘京蒙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免去陈平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沛林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勇、胡东风、李磊森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五)
免去胡惠荣的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