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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同学”的公司*ST博元遭上交所谴责 原董事长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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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同学”的公司*ST博元遭上交所谴责 原董事长已被逮捕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认为,*ST博元业绩预告的亏损金额与实际亏损金额差异巨大,且未及时予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因发布“问题年报”而备受关注的*ST博元(600656.SH),近日遭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今年4月,*ST博元在发布的2014年年报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自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此论一出,立即引起市场一片哗然,该份年报亦被戏称为“史上最奇葩年报”。

*ST博元对“年报不保证真实”言论的解释是,该公司在1月份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大换血,而该公司被立案调查的相关事项均发生于2015年1月1日之前,不在本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届监事会部分成员任职期内,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诸多事宜“不清晰”,因此无法保证信披真实。

但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认为,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董监高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管理层对股东应当负有的诚信责任,是其忠实勤勉义务的应有之义。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定期报告保证责任的缺失,将导致信息披露失去信赖基础,进而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投资决策权。

与此同时,该公司年报显示,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5万元,与前期业绩预告中预计的-1000万元相差悬殊。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认为,*ST博元业绩预告的亏损金额与实际亏损金额差异巨大,且未及时予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上交所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许佳明、江华茂、杨海俊、金建飞和独立董事张晓丹、曹昱、王辉及监事刘冬、徐旅、程靖、周辉朋、黄其伟与总经理兼董事陈栩、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何进、财务总监兼董事李红予以公开谴责。

事实上,在监管持续督促下,*ST博元已于10月31日发布《关于定期报告整改的公告》,对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的声明承诺进行了更正,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此时补牢,为时已晚,*ST博元已成为沪深两市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暂停上市的公司。

今年3月26日,*ST博元被移送公安机关,面临退市命运。该公司董秘何进回应称:“根据相关渠道了解到,公司原董事长余蒂妮女士目前已经被珠海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其同时表示,目前该公司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将公司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的书面通知文件,对目前所处于的司法进程状态无法判断。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ST博元股票恢复上市,必须符合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等实质要件。后续公司如果拟申请恢复上市,应当具备前述条件。

如不符合上述恢复上市条件,*ST博元将在被移送公安之日起的12个月内,也就是最迟于2016年3月25日前被终止上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对于改善市场环境,从根源上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上交所将严格执行退市规则,依法依规做好*ST博元的相关退市工作。

不过,大概率退市的*ST博元仍然在积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12月28日,*ST博元决定接受股东郑伟斌无偿捐赠的福建旷宇95%的股权。

今年12月12日,仅持有该公司1400股的小股东郑伟斌自愿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95%的股权无偿捐赠于该公司。经评估,福建旷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04亿元,郑伟斌持有的福建旷宇95%股权对应价值为8.59亿元。

令人诧异的是,无偿捐赠者郑伟斌竟为*ST博元现任董事长许佳明的初中同学,前者因“不忍看到公司退市”而伸以援手。郑伟斌也因此被戏称为“中国好同学”。

尽管捐赠资产事项获股东大会通过,但*ST博元表示,该事项与公司重整工作无关。其解释称,“本次受赠资产虽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但受赠资产事项与公司恢复上市事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事项,两者之间无必然联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博元若被终止上市,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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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同学”的公司*ST博元遭上交所谴责 原董事长已被逮捕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认为,*ST博元业绩预告的亏损金额与实际亏损金额差异巨大,且未及时予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因发布“问题年报”而备受关注的*ST博元(600656.SH),近日遭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今年4月,*ST博元在发布的2014年年报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自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此论一出,立即引起市场一片哗然,该份年报亦被戏称为“史上最奇葩年报”。

*ST博元对“年报不保证真实”言论的解释是,该公司在1月份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大换血,而该公司被立案调查的相关事项均发生于2015年1月1日之前,不在本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届监事会部分成员任职期内,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诸多事宜“不清晰”,因此无法保证信披真实。

但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认为,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董监高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管理层对股东应当负有的诚信责任,是其忠实勤勉义务的应有之义。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定期报告保证责任的缺失,将导致信息披露失去信赖基础,进而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投资决策权。

与此同时,该公司年报显示,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5万元,与前期业绩预告中预计的-1000万元相差悬殊。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认为,*ST博元业绩预告的亏损金额与实际亏损金额差异巨大,且未及时予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上交所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许佳明、江华茂、杨海俊、金建飞和独立董事张晓丹、曹昱、王辉及监事刘冬、徐旅、程靖、周辉朋、黄其伟与总经理兼董事陈栩、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何进、财务总监兼董事李红予以公开谴责。

事实上,在监管持续督促下,*ST博元已于10月31日发布《关于定期报告整改的公告》,对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的声明承诺进行了更正,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此时补牢,为时已晚,*ST博元已成为沪深两市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暂停上市的公司。

今年3月26日,*ST博元被移送公安机关,面临退市命运。该公司董秘何进回应称:“根据相关渠道了解到,公司原董事长余蒂妮女士目前已经被珠海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其同时表示,目前该公司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将公司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的书面通知文件,对目前所处于的司法进程状态无法判断。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ST博元股票恢复上市,必须符合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等实质要件。后续公司如果拟申请恢复上市,应当具备前述条件。

如不符合上述恢复上市条件,*ST博元将在被移送公安之日起的12个月内,也就是最迟于2016年3月25日前被终止上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退市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对于改善市场环境,从根源上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上交所将严格执行退市规则,依法依规做好*ST博元的相关退市工作。

不过,大概率退市的*ST博元仍然在积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12月28日,*ST博元决定接受股东郑伟斌无偿捐赠的福建旷宇95%的股权。

今年12月12日,仅持有该公司1400股的小股东郑伟斌自愿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95%的股权无偿捐赠于该公司。经评估,福建旷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04亿元,郑伟斌持有的福建旷宇95%股权对应价值为8.59亿元。

令人诧异的是,无偿捐赠者郑伟斌竟为*ST博元现任董事长许佳明的初中同学,前者因“不忍看到公司退市”而伸以援手。郑伟斌也因此被戏称为“中国好同学”。

尽管捐赠资产事项获股东大会通过,但*ST博元表示,该事项与公司重整工作无关。其解释称,“本次受赠资产虽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但受赠资产事项与公司恢复上市事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事项,两者之间无必然联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博元若被终止上市,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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