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雪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以地区区分,并于9月19日起实施。那么,重庆地区将采用哪种方案?
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重庆实行费率调整方案E,与改革前的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并无变化。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提高到18万元
《意见》中明确了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重庆地区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未变
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按地区分为A-E五个方案。重庆与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费率调整方案E。

据界面重庆了解,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E与改革前的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并无变化。
具体来说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为X1至X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以20万以下车为例,交强险基础保险费通常在950元左右,若按三年未出险计算,即:950×(1-30%)=665元
车险新政还有哪些变化?
三责险提高到1000万
《意见》中指出,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自主定价权限更大
在保险的整体优惠幅度上,《意见》也给出了更大的空间,表示将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就是说保险公司有更大的自主权给与你的保单整体价格浮动。这也意味着有良好行车习惯的车主,能够获得更大的保险优惠。
玻璃险自燃险等不用单独买
在车损险方面,《意见》要求,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也就是说,上述几个险种不用单独购买,只需要买车损险就全部涵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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