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今天(9月13日)发布。司法解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扩充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并将入罪数额从“五十万元以上”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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