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控办法》将符合三大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9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答记者问发布。

解答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适用范围:《金控办法》将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二是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三是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对于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金控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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