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2万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支出仅3成,截留挪用问题频发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2万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支出仅3成,截留挪用问题频发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中旬,中央财政已经下达1.674万亿元补助资金,占直达资金总量的98.5%,但地方实际支出进度只有30%。此外,根据地方监管局披露的信息,基层政府在使用补助资金时存在截留和挪用等问题。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今年中央政府特意增加了1万亿元财政赤字并发行了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接转给地方市县基层,用于惠企利民。然而,据监管部门的调查,这些资金在下达过程中,存在着支出慢、半路截留和挪用等诸多问题。

资金支出进度慢是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中旬,扣除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的3000亿元,实行直达管理的1.7万亿元资金中,中央财政已经下达1.674万亿元,占直达资金总量的98.5%。但从使用情况看,实际支出仅5097亿元,支出进度只有30%。

财政部天津监管局7月在跟踪监督后发现,在当地市级政府及时完成所有资金分配下达的背景下,资金在区级操作缓慢,分配进度仅不到三成。辽宁监管局也披露,由于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相关资金分配进度滞后。

陕西监管局指出,除部分惠企利民补贴需按时序进度拨付影响的客观原因外,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本身进度影响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一些市县自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不充分,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报备审批需要周期,因不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导致直达资金无法及时列支。

其次,资金被半路截留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省里只做“过路财神”,要让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用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收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虽然省级政府基本做到了快速下达,但部分资金并没有做到“直达”基层的要求。

广东监管局发现,当地某市将资金分配给市本级下辖非建制区,不符合直达资金必须由县区使用的规定。省内另一市则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拨到该市林业局实有资金账户,未将资金拨付到野生动物养殖户账户。

福建监管局调查发现,当地个别市县财政部门没有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或个人等受益对象,而是将资金先转至市县其他预算部门,如县民政局单位账上,或者先转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经费收支基本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

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的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目的在于防止直达资金分配拨付迟缓、并被截留挪用的情况发生。

福建监管局指出,增加一道中间拨付环节,往往会影响到资金拨付进度,并存在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风险。此类事情已经在黑龙江发生。

黑龙江监管局在调查后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和牡丹江市海林市(县级)由于财力紧张,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在了保基层政府运转,而不是保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

县级财政困难并不是新问题。据多家媒体报道,在今年疫情影响下,全国部分县国库款真实余额“亮起红灯”,库款余额中可用部分已不足以支付该县一个月的工资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能够真正到达市场主体和民众手中,该思考的可能远不止黑龙江。

为了保障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规范使用和资金下沉力度,今年中央特意建立了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的监控系统,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监督。有地方监管局披露,在监控系统的使用中,当地部分地区存在着信息录入不完整、财政公开不到位的情况,对监督资金使用形成一定干扰。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在《财政监督(2020年第8期)》杂志撰文指出,在通过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政府收支缺口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转移支付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健全转移支付中的监督、问责和惩罚机制。

他认为,转移支付制度要以支出绩效为导向,可以通过问责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应构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财政资金考核制度,将转移支付资金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结合,促进财政资金使用责任可追溯、全程留痕,加强对各类预算执行的监督。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2万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支出仅3成,截留挪用问题频发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中旬,中央财政已经下达1.674万亿元补助资金,占直达资金总量的98.5%,但地方实际支出进度只有30%。此外,根据地方监管局披露的信息,基层政府在使用补助资金时存在截留和挪用等问题。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今年中央政府特意增加了1万亿元财政赤字并发行了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接转给地方市县基层,用于惠企利民。然而,据监管部门的调查,这些资金在下达过程中,存在着支出慢、半路截留和挪用等诸多问题。

资金支出进度慢是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8月中旬,扣除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的3000亿元,实行直达管理的1.7万亿元资金中,中央财政已经下达1.674万亿元,占直达资金总量的98.5%。但从使用情况看,实际支出仅5097亿元,支出进度只有30%。

财政部天津监管局7月在跟踪监督后发现,在当地市级政府及时完成所有资金分配下达的背景下,资金在区级操作缓慢,分配进度仅不到三成。辽宁监管局也披露,由于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对国家政策理解不到位,相关资金分配进度滞后。

陕西监管局指出,除部分惠企利民补贴需按时序进度拨付影响的客观原因外,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本身进度影响了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一些市县自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不充分,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报备审批需要周期,因不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导致直达资金无法及时列支。

其次,资金被半路截留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省里只做“过路财神”,要让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用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收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虽然省级政府基本做到了快速下达,但部分资金并没有做到“直达”基层的要求。

广东监管局发现,当地某市将资金分配给市本级下辖非建制区,不符合直达资金必须由县区使用的规定。省内另一市则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拨到该市林业局实有资金账户,未将资金拨付到野生动物养殖户账户。

福建监管局调查发现,当地个别市县财政部门没有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或个人等受益对象,而是将资金先转至市县其他预算部门,如县民政局单位账上,或者先转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经费收支基本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

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的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目的在于防止直达资金分配拨付迟缓、并被截留挪用的情况发生。

福建监管局指出,增加一道中间拨付环节,往往会影响到资金拨付进度,并存在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风险。此类事情已经在黑龙江发生。

黑龙江监管局在调查后发现,哈尔滨市阿城区和牡丹江市海林市(县级)由于财力紧张,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在了保基层政府运转,而不是保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

县级财政困难并不是新问题。据多家媒体报道,在今年疫情影响下,全国部分县国库款真实余额“亮起红灯”,库款余额中可用部分已不足以支付该县一个月的工资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能够真正到达市场主体和民众手中,该思考的可能远不止黑龙江。

为了保障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规范使用和资金下沉力度,今年中央特意建立了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的监控系统,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监督。有地方监管局披露,在监控系统的使用中,当地部分地区存在着信息录入不完整、财政公开不到位的情况,对监督资金使用形成一定干扰。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在《财政监督(2020年第8期)》杂志撰文指出,在通过转移支付来弥补地方政府收支缺口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转移支付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健全转移支付中的监督、问责和惩罚机制。

他认为,转移支付制度要以支出绩效为导向,可以通过问责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应构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财政资金考核制度,将转移支付资金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结合,促进财政资金使用责任可追溯、全程留痕,加强对各类预算执行的监督。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