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院

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上诉案,该案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替代传统的书面庭审笔录。

为规范用户行为,哈啰单车规定单车使用者若超出规定区骑行停放需支付一定调度费。若使用者得知自己因超区停放被扣费后,再将共享单车骑回规定服务区,这样是否可免收调度费?

2019年11月30日,武某依约前往好友家聚餐,出了大场镇地铁站后发现距离好友家尚有一定距离,便扫码解锁了一辆哈啰单车,一路骑行至真北路某小区门口后锁车。但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武某当时认为,再把它给骑回去,是不是就能要回这10元。于是他又扫码解锁该共享单车,把它骑回服务区内并锁车。

武某认为,自己在24小时内将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是不需要再调度的,因此哈啰单车应该将10元调度费退回。

但是经武某与哈啰单车协商并向消协投诉后,哈啰单车平台拒绝归还10元调度费,武某故将哈啰单车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哈啰单车退还调度费10元、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院

哈啰单车一审庭审中表示,武某在使用哈啰单车之前已同意《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其中《使用规则说明》明确提示用户请勿在服务区外还车。且用户扫码后解锁前,会再次弹出相应的规则,包括超区规则、服务区、禁停区等。用户看到此页面后点击确认开锁后订单才开始正式产生。既然武某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

武某于2019年1月26日、6月22日及9月8日多次产生超区行为,而在武某联系客服后,均退回相应调度费并每次告知其规则。但武某于2019年11月30日再次产生超区行为,平台有权扣费。且哈啰单车不存在“使用者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武某在注册使用哈啰单车时已对《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和使用规则进行确认,且武某在扫码后,哈啰APP亦向武某推送相应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武某点击确认后才能开锁。故武某对此协议和规则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需恪守履行。

本案中,武某将车辆停放在服务区外,哈啰单车按双方协议收取武某10元费用并无不妥。武某称在24小时内将车辆骑回服务区内应退还10元,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此有相关约定,故一审法院对武某说法不予采信。对于武某要求赔偿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院

9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上诉案,该案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替代传统的书面庭审笔录。

为规范用户行为,哈啰单车规定单车使用者若超出规定区骑行停放需支付一定调度费。若使用者得知自己因超区停放被扣费后,再将共享单车骑回规定服务区,这样是否可免收调度费?

2019年11月30日,武某依约前往好友家聚餐,出了大场镇地铁站后发现距离好友家尚有一定距离,便扫码解锁了一辆哈啰单车,一路骑行至真北路某小区门口后锁车。但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武某当时认为,再把它给骑回去,是不是就能要回这10元。于是他又扫码解锁该共享单车,把它骑回服务区内并锁车。

武某认为,自己在24小时内将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是不需要再调度的,因此哈啰单车应该将10元调度费退回。

但是经武某与哈啰单车协商并向消协投诉后,哈啰单车平台拒绝归还10元调度费,武某故将哈啰单车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哈啰单车退还调度费10元、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院

哈啰单车一审庭审中表示,武某在使用哈啰单车之前已同意《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其中《使用规则说明》明确提示用户请勿在服务区外还车。且用户扫码后解锁前,会再次弹出相应的规则,包括超区规则、服务区、禁停区等。用户看到此页面后点击确认开锁后订单才开始正式产生。既然武某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

武某于2019年1月26日、6月22日及9月8日多次产生超区行为,而在武某联系客服后,均退回相应调度费并每次告知其规则。但武某于2019年11月30日再次产生超区行为,平台有权扣费。且哈啰单车不存在“使用者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武某在注册使用哈啰单车时已对《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和使用规则进行确认,且武某在扫码后,哈啰APP亦向武某推送相应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武某点击确认后才能开锁。故武某对此协议和规则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需恪守履行。

本案中,武某将车辆停放在服务区外,哈啰单车按双方协议收取武某10元费用并无不妥。武某称在24小时内将车辆骑回服务区内应退还10元,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此有相关约定,故一审法院对武某说法不予采信。对于武某要求赔偿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