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认定鹏起科技实控人张朋起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

9月16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朋起、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孙潇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张朋起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宋雪云,时任总经理彭欣,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湧、朱晓军,时任独立董事严法善、魏嶷、童兆达,时任董事曹文法、曹剑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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