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薪约93.9万港元,香港一公司董事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消息,新昌营造厂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支付工资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9月17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小时社会服务令。此外,法院命令该董事向有关雇员支付约93.9万元港币的欠款。

新昌营造厂有限公司早前因违反《雇佣条例》的不同罪行,其中包括没有在工资期完结或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被定罪及罚款。该公司所触犯的欠薪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该名董事也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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