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宴请、私车公养,山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长治市上党区黎都土地整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伟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7月3日,李志伟与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王志魁、发展规划部负责人李志强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施工单位在内部食堂组织的宴请。2020年9月,李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志魁、李志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运城市夏县瑶峰镇原党委书记裴文荣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至至2018年12月,裴文荣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支出等方式,先后公款为其个人所持加油卡充值4.4万元,用于个人车辆加油;先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保养费、通讯费、医药费用等共计1万余元。此外,裴文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裴文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忻州市五台县职业中学原校长安玉芳借培训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月和11月,安玉芳先后赴海口市、北京市参加培训,期间未按规定实际参加培训,私自改变行程前往旅游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8800余元。此外,安玉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安玉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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