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财联社 实习记者王宏
9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对信保业务的保险风险审核、保后监测管理两大环节做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存在一定的承保风险,银保监会此前在2017年印发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及2020年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已在经营条件、承保类型、禁止行为、承保限额等方面,对信保业务提出明确监管要求,在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金融交叉性风险、强化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发布的“两个指引”在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两大环节分别做出了细化要求,是上述两个文件的进一步补充。
其中,《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共六章四十五条,分别在销售管理、核保管理、承保管理、合作方管理、产品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了细化要求;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共七章三十五条,分别在保后监控、逾期催收、理赔处理、代位追偿、投诉处理等方面作了细化要求。
据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两个指引”覆盖保前、保后的全流程管理,尤其针对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操作标准:一是针对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销售不规范问题,明确了销售管理的操作标准。如,明确投保提示的重要内容、线下“双录”时销售人员的操作内容与步骤,以及给予投保人充分的投保选择权等。
二是针对保险公司独立风控能力不足问题,明确了核保和系统功能要求。如,明确履约义务人的核保政策和客户准入标准、抵质押物的分类评估标准和管理要求、业务系统功能设置标准和指标监测预警机制等。
三是针对合作方管理缺失导致风险传递的问题,强化合作方要求和过程管理。如,明确销售代理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抵质押评估第三方、追偿机构等合作方的要求,并对追偿工作的合法性提出要求。
融资类信保业务风险较大,据悉人保财险上半年信保业务亏损的主要原因就是融资类信保业务亏损。据中国人保总裁王延科此前介绍,信用险是专业性非常强的保险业务,是以充分的客户信息、充分的风险评估和评级作为基础进行全过程的风险管控。信用保证险如果没有客户穿透,光凭平台撮合,又不具备信贷主体所达到的评级,风险就更为突出。因此强化信用风险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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