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微信消息,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松岙派出所原副所长、松岙交警中队原中队长王武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王武刚任江口派出所民警期间,分两次收受管理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票以及茶叶,共计价值人民币1.9万元。2020年1月,王武刚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春晖社区原书记丁雪霞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3月7日,丁雪霞组织该社区小组长及社区工作人员等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并到千岛湖一日游。活动费用9250元从社区集体资金中予以支出。2020年6月,丁雪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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