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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紫藤巷杀人案”将再审,当事人家属:希望能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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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紫藤巷杀人案”将再审,当事人家属:希望能翻案

律师表示,目前律师团队正在为下一步再审开庭做准备,顺利的话“在元旦前应该会有宣判结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牛其昌

编辑 | 翟瑞民

曾轰动一时的山西“紫藤巷杀人案”迎来重大转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17年前的案件进行再审。

2020年9月23日,案件当事人之一、原审被告人李慧的大姐李翠仙对界面新闻证实,她日前已经通过山西省高院拿到了最高法作出的再审决定书,目前正在配合代理律师为再审开庭做准备。在她看来,多年的申诉终于有了结果,“希望能替妹妹把案子翻过来”。

李慧的代理律师、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许荣对界面新闻表示,最高法下发再审决定书后,目前山西省高院正在立案,确定承办人后,预计在“十一”前后,代理律师将向山西省高院递交辩护手续并阅卷。

时间追溯到2003年10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委干部马朝晖在位于翼城县北关村紫藤巷的家中被人杀害,身中49刀。案发后,马朝晖的妻子李慧和李文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控制。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由于李文浩与李慧有不正当关系,引发李慧与丈夫马朝晖的感情冲突。2003年10月2日晚约9点30分,李文浩、李慧在张永红家吃饭后,驾车准备回北关宾馆,途中李文浩陪同李慧回家拿衣服,在大门门庭内与马朝晖相遇,双方发生争执、厮打。

起诉书显示,李慧从厨房拿了一把刀,李文浩拿过刀,朝马朝晖的胸部和腹部连捅数刀,致马朝晖倒地昏迷。后两人将马朝晖往屋内转移,抬到院中间时,马朝晖清醒后反抗。李文浩按住马朝晖,用手捂住其嘴,李慧拿起刀朝马朝晖的会阴部连捅数刀,并对马朝晖脖颈进行砍切。

随后,李慧用电话把董昀叫到家里,让他想办法处理现场。董昀提出将现场伪造成抢劫杀人,指使李慧和李文浩将马朝晖的尸体转移到室内楼梯下的过道中,并安排李文浩、李慧将贵重物品全部拿走,统一无作案时间的口径,处理现场的凶器和血衣等物品。当晚12点左右,李慧按董昀的安排,给李翠仙、马朝新、董昀打电话说马朝晖出事了。董昀第一个来到现场并报案。李翠仙则故意指使张永红作伪证,以证明案发当晚李慧、李文浩不在一起,二人没有作案时间。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慧和李文浩的作案动机来自于婚外情所引发的婚姻危机。而住在马朝晖家附近的董昀,被认定为了包庇凶手而伪造现场。

该案历经3年侦查、8年审理,经过翼城县和临汾市两级法院6次审判后,2014年,山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慧和李文浩故意杀人罪成立,均被判处死缓;董昀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翠仙被判妨害作证罪,免于刑事处罚。此后,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四人均对判决表示不服,提出申诉。

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当年第1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称最高检在对山西翼城县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进行复查后,认为该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的事实不具排他性,李翠仙等妨碍作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确有错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重审。

2020年9月20日,最高法认为原审被告申诉符合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指令重审。9月22日上午,山西省高院向该案当事人董昀、李翠仙下发了再审决定书。

李慧的代理律师许荣表示,目前律师团队正在为下一步再审开庭做准备,顺利的话“在元旦前应该会有宣判结果”。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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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紫藤巷杀人案”将再审,当事人家属:希望能翻案

律师表示,目前律师团队正在为下一步再审开庭做准备,顺利的话“在元旦前应该会有宣判结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牛其昌

编辑 | 翟瑞民

曾轰动一时的山西“紫藤巷杀人案”迎来重大转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17年前的案件进行再审。

2020年9月23日,案件当事人之一、原审被告人李慧的大姐李翠仙对界面新闻证实,她日前已经通过山西省高院拿到了最高法作出的再审决定书,目前正在配合代理律师为再审开庭做准备。在她看来,多年的申诉终于有了结果,“希望能替妹妹把案子翻过来”。

李慧的代理律师、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许荣对界面新闻表示,最高法下发再审决定书后,目前山西省高院正在立案,确定承办人后,预计在“十一”前后,代理律师将向山西省高院递交辩护手续并阅卷。

时间追溯到2003年10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委干部马朝晖在位于翼城县北关村紫藤巷的家中被人杀害,身中49刀。案发后,马朝晖的妻子李慧和李文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控制。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由于李文浩与李慧有不正当关系,引发李慧与丈夫马朝晖的感情冲突。2003年10月2日晚约9点30分,李文浩、李慧在张永红家吃饭后,驾车准备回北关宾馆,途中李文浩陪同李慧回家拿衣服,在大门门庭内与马朝晖相遇,双方发生争执、厮打。

起诉书显示,李慧从厨房拿了一把刀,李文浩拿过刀,朝马朝晖的胸部和腹部连捅数刀,致马朝晖倒地昏迷。后两人将马朝晖往屋内转移,抬到院中间时,马朝晖清醒后反抗。李文浩按住马朝晖,用手捂住其嘴,李慧拿起刀朝马朝晖的会阴部连捅数刀,并对马朝晖脖颈进行砍切。

随后,李慧用电话把董昀叫到家里,让他想办法处理现场。董昀提出将现场伪造成抢劫杀人,指使李慧和李文浩将马朝晖的尸体转移到室内楼梯下的过道中,并安排李文浩、李慧将贵重物品全部拿走,统一无作案时间的口径,处理现场的凶器和血衣等物品。当晚12点左右,李慧按董昀的安排,给李翠仙、马朝新、董昀打电话说马朝晖出事了。董昀第一个来到现场并报案。李翠仙则故意指使张永红作伪证,以证明案发当晚李慧、李文浩不在一起,二人没有作案时间。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慧和李文浩的作案动机来自于婚外情所引发的婚姻危机。而住在马朝晖家附近的董昀,被认定为了包庇凶手而伪造现场。

该案历经3年侦查、8年审理,经过翼城县和临汾市两级法院6次审判后,2014年,山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慧和李文浩故意杀人罪成立,均被判处死缓;董昀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翠仙被判妨害作证罪,免于刑事处罚。此后,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四人均对判决表示不服,提出申诉。

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当年第1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称最高检在对山西翼城县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进行复查后,认为该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的事实不具排他性,李翠仙等妨碍作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确有错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重审。

2020年9月20日,最高法认为原审被告申诉符合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指令重审。9月22日上午,山西省高院向该案当事人董昀、李翠仙下发了再审决定书。

李慧的代理律师许荣表示,目前律师团队正在为下一步再审开庭做准备,顺利的话“在元旦前应该会有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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