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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又作妖?一位反堕胎女法官或将接替金斯伯格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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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又作妖?一位反堕胎女法官或将接替金斯伯格席位

太多人们艰苦抗争了数十年才换来的进步,都会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可挽回的倒退。

文|橙雨伞公益  程贤

左: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右:保守派法官艾米·巴雷特;图/nbcnews.com

周六,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许多人的关注和忧心中,宣布了一个决定:自己将提名保守派法官艾米·巴雷特,接替已故大法官金斯伯格的席位。

对巴雷特的提名,是意料之中的。

因为在金斯伯格大法官去世不久,特朗普就明确表示自己将要提名一位女性。据特朗普身边的知情者透露,在他两年多前选择上一个提名人选的决策过程中,巴雷特也被考虑过,但当时他在私下表示,希望“留着她来填金斯伯格的位子”。

提名一个女性法官的承诺,可以解读为对金斯伯格大法官贡献、功绩的延续和纪念,但更有可能的是,为争取郊区家庭中白人中产女性这一自己急需的选民群体。

考虑到整个保守派在性别议题方面的记录,当然并不会有太多人相信,巴雷特会将金斯伯格在性别平等方面的奋斗继续下去。

许多人还预计,在医改、种族正义、教育公平、LGBTQ群体和女性权益等方面,太多人们艰苦抗争了数十年才换来的进步,都会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可挽回的倒退。

从争取堕胎权说起

在今天的美国,有关女性权利最激烈的争执,毫无疑问集中在女性的堕胎权上。

有人总结到,特朗普选择提名法官时,最重要的两条标准,第一是,是否会废除《平价医疗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也就是俗称的“奥巴马医改(Obama Care)”,第二便是是否会穷尽最大可能限制女性的生育自由。

注:奥巴马医改,目标为“广覆盖”和“低成本”,最终目的是为美国全民提供“可以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险。

而在女性争取堕胎权的抗争中,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里程碑,就是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对于关注性别议题的人来说,罗伊这个名字应该并不陌生。

当时的简·罗伊(化名)是一位20岁出头的女孩。她出生于路易斯安那州,成长经历坎坷,充满了不幸和苦难。

罗伊的母亲十分贫困,性格暴躁,且经常酗酒,怀孕并生下罗伊也并非出自本意。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几年后也离开了母女二人。罗伊经常和母亲发生激烈冲突,动辄离家出走。

长大一些以后,她被送到一所寄宿制的教会学校读书,在那期间遭到了数次性侵。

在这种情况下,她没能完成学业。离开学校后,她被送到父母的一个朋友家生活,据她说,那个家庭中的男主人,“几乎每晚都会性侵自己”。

不久,罗伊便开始以打工为生,做着餐厅服务员、调酒师、游乐场招待等工作。15岁那年,她第一次怀孕了,男方是自己在餐厅工作时通过一次搭讪认识的男人,之后,两人结婚,搬到一起居住。但罗伊没有想到,对方是一个嗜好暴力的人,经常殴打她。

孩子生下来时,她才16岁,在一次格外严重的殴打以后,罗伊逃回了母亲家,并将生下来的孩子交给母亲抚养。

几年以后,她再次怀孕,生下来的孩子被送养给另外的家庭(这种基于双方自愿的送/收养在美国是合法的)。

在她20多岁时,她第三次怀孕了,终于,她不希望再次经受怀孕、生产对自己身体和精神带来的巨大消耗,并从在酒吧认识的一位朋友口中,第一次听说了“堕胎手术”这个概念。

她当时和母亲在德克萨斯州生活。当她找到前两次帮助自己生产的医生提出希望堕胎时,才被告知,原来在德州,堕胎并不合法。医生善意地为她提供了一名收养律师的联系方式,意在劝她放弃这个念头。

罗伊案时期的女权运动,标语:堕胎是女性的权利。图/verywell health

许多生活在这类地方的女性,会选择旅行到其他可以合法堕胎的州进行手术,但收入仅能维持温饱的罗伊并没有这个能力。

无奈之下,罗伊联系了那位律师,讲清自己的情况。意想不到的是,对方为自己联系了另外两位女律师。她们和罗伊的年纪差不多,刚从法学院毕业不久,希望寻找一个合适的案件代理,来挑战德州、甚至整个美国规定堕胎非法的法律。

但这个理想,并不是罗伊支持甚至能够理解的,“她们想改变法律,而我只想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完成堕胎。”

见过一面后,两位律师让罗伊将自己的感受代入其他太多身处类似困境中的女性,并用这种共情说服了她。

罗伊在后来的采访中,描述过让她下定决心的一段对话:

“诺玛(罗伊的真名),你希不希望拥有、行使掌控自己身体的权利?”

“我当然希望。”

“你只需要在(诉状里的)这条虚线上签名。”

于是,罗伊成为了这个案件的原告,被告则是亨利·韦德——罗伊所居住的达拉斯县的地区检察官。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他负责起诉为女性实施了堕胎手术的医生。

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门前,简·罗伊(左)和其律师格洛里亚·阿雷德(右)

翻译:让堕胎合法。图/nbcnews

这个案件从德州地区法院开始一直被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最终,9位大法官以7:2的比例判定,在怀孕的一定期限内,堕胎的实施属于女性被宪法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隐私权的一部分,不得被外部因素干涉和阻挠。

这个决定在法理上略显抽象,但实际的效果是,将女性的堕胎权定义为直接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

以今天美国两党政治在各个领域都十分极化的现实来看,这个7:2的比例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更不要说执笔写下多数意见判决书的,是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他是在1970年由以强硬保守著称的共和党总统尼克松提名的。

人们发现,当时美国禁止堕胎的法律,从内容到来源都十分荒唐:

比如,在19世纪50年代,成立初始的美国医学会曾推动将堕胎入罪,目的是减少当时妇产医生所面临的竞争;

一些反移民的团体也曾大力反对堕胎,因为他们担心本土白人妇女的生育率会因此降低,从而使移民的后代人口比例增大。

反堕胎倡导者试图于1981年1月18日在波士顿的法纳伊大厅参加支持堕胎权利的示威活动。标语:堕胎是谋杀!堕胎是杀害!图/vox

于是,一些州纷纷修改相关的法律,将堕胎合法化。虽然罗伊所居住的德州并不在其中,但依然有一大部分是南部和中西部的保守州。这也再次说明了当时的堕胎议题,还没有被卷入两党的纷争中。

因此,罗伊诉韦德案在结果尘埃落定后的几年里,并没有激起太大的争议。

“反堕胎”为何成为焦点

变化发生在70年代末。

当时,美国国税局决定大规模撤销南部州教会学校所享受的税务减免和优惠,因为这些学校打着自由权的名义,拒绝像公立学校一样进行废除种族隔离的努力。

这些学校往往隶属于福音派基督教会,教会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福音派缺乏以整个团体为单位的政治参与,因此便开始寻找能够团结受众的议题。

经过许多调查和尝试,“反堕胎”被从一众议题中挑了出来。他们迅速对这个概念进行了包装,宣称胎儿从受孕开始便拥有意识和“神圣的生命权”。

这些尝试的效果很好,没过几年,反堕胎迅速成为了福音派基督教团体参与政治讨论的焦点。

由于他们也是保守派共和党核心选民的一部分,反堕胎也迅速挤进共和党的核心纲领之一。80年代,里根成为了第一位靠强硬反堕胎立场,巩固了自己支持率的共和党总统。

而在最近的十多年间,经历了茶党运动和特朗普的胜选后,保守派被筛出的核心选民向更偏激的方向发生了极化。

注:茶党运动,是一个于2009年初开始兴起的美国财政保守政治运动。该运动的成员呼吁降低税收,并通过减少政府支出来减少美国的国债和联邦预算赤字。

他们典型的身份是“中产白人男性”,在愈发多元化、愈发反思结构性不公的美国社会,他们感到自己即将一点点失去特权,因此便通过支持欺压弱势、边缘群体的方式“反击”,缓解自己的不安全感。他们攻击的对象,有种族正义、性少数的平等,当然也有女性对身体的自主权和堕胎权。

堕胎这个议题,就更加深入地和保守派价值绑定到了一起,围绕它的争论也就成为了今天人们熟悉的样子。

图/vox

保守派在司法层面上的尝试,自然就是试图推倒罗伊诉韦德案,或尽可能缩小它所保护的范围。

但在这几十年间一直没有变化的,是美国主流民众对待堕胎的态度。

许多权威民调得出的结果显示,70%左右的美国人支持罗伊诉韦德案界定下的标准:在胎儿几乎已发育健全后的怀孕晚期,堕胎应当受到一定限制,但在怀孕早期,选择堕胎的权利则应属于女性自身。

百分之73的美国民众反对推翻Roe.Wade的决策。(即有百分之73的人支持该案决策)图/Planned Parenthood

这也影响到许多高院大法官提名人对此的表态。

1987年,参议院否决了里根提名的大法官候选人伯克,因为他不仅反对罗伊诉韦德案结果,更反对早先几个构成罗伊案法理基础的判例。此后,其他被提名人基本选择了含糊其辞地回避这个问题,表示自己会“尊重先例”。

当然,其中的一个例外,就是金斯伯格大法官。

在参议院的提名听证会上,她清晰地表明了自己对堕胎权的支持,说这种权利“是女性生命和尊严中最中心的一部分”,是“必须自己作出的决定”,而做决定的权利被人夺走,意味着她们“没有被当作完整的人来对待”。

图/《女大法官金斯伯格》

但绝大多数被正式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其实并没有真正履行自己“遵循判例”的承诺。他们只是没有直接地完全推倒罗伊案的结果,却允许各州逐渐对堕胎添加愈发严苛的限制,并判定这些限制并不违背罗伊案判例。

在最近的几十年间,最高法院一直在向保守的方向转弯,女性堕胎权在经历了罗伊案的高峰后逐渐承受着侵蚀。

目前,在密西西比、密苏里、北达科他、南达科他、西弗吉尼亚这五个州,各仅剩一个合法的堕胎门诊存在。

被提名的大法官反堕胎?

那么,特朗普所要提名的女法官巴雷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她的履历并不长。巴雷特毕业于印第安纳州南本德市的圣母大学,毕业后曾短暂地成为律师,也曾担任保守大法官斯卡利亚的书记员。许多斯卡利亚身边的人回忆道,她是其中最被欣赏的一个。

在之后的15年里,她一直在母校圣母大学担任法学教授。直到2017年,她被特朗普任命为第七巡回上诉法庭的法官。

巴雷特宣誓成为第七巡回上诉法庭法官;图/Wikepedia

也就是说,她的法官任职经历只有三年左右。这对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选来说是很罕见的,许多人也因此担心她的经历、经验严重不足。

同时,巴雷特也十分年轻,只有48岁。

由于联邦级法院的法官往往一经任命并通过,便可终身任职,而特朗普希望自己任命的人选能尽可能久地对美国施加影响,因此在各级法院任命了许多年轻但往往缺乏经验的法官。

在司法观念上,她是一位坚定的文本主义者,即坚信要通过字面意思来理解法律,而非按照立法者的终极目的。

换句话说,她对宪法中诸如“平等”等概念的解释,会遵循当时美国建国者们所写下的文字,而不会考虑,当时对种族平等、男女同工同酬、LGBTQ、女性生育权等根本没有概念的立法者,如果生在今天,则很可能会完全赞同将平等延伸到这些群体上,所以支持这些群体的决定——这就叫做考虑立法者的“终极目的”,而这则是巴雷特所反对的。

和在她之前被提名的许多法官一样,巴雷特也并没有太为明确地攻击罗伊诉韦德案。2016年,在被问及看法时,她说自己并不相信这个判例会被日后的高院完全否定,但为堕胎添加更多的阻挠和限制,却是在未来完全可能的。

此外,她的观点也能通过她短暂的联邦法官任职经历中看出来。

2018年,印第安纳州出台了一项严苛的堕胎法律,限制了以产检发现胎儿残疾作为理由的堕胎。

当对这个法案的挑战被上诉到巴雷特所在的第七巡回法庭时,三名法官判定它侵犯了女性的堕胎权,和高院判例相违背。但巴雷特并不同意同事们的观点,并书写了一份反对意见书,在其中声称“高院的判例并没有声明各州无权对堕胎的理由进行限制”。

去年,芝加哥市一项保护女性不在堕胎门诊附近被反堕胎人士骚扰的法律,被送至巡回法庭后,巴雷特支持了这项法律,但她在判决中明确表达,这仅仅是因为最高法院曾在2000年支持了一个来自其他地区极其相似的法律,自己有义务遵循这个判例,但她本身是不同意这个判例的合宪性的。

巴雷特的举措,为该法案的挑战者指明了一个方向:上诉至最高法院。而她自己即将坐上这个法院的席位,即将有权力按照自己保守的价值决定这些案件的结果。

她最著名的一次表达,是在2006年圣母大学法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她说:“当你能时刻铭记于心,你人生的终极目的不是成为律师,而是了解、热爱、服务上帝,你就会真正成为一名完全不同的律师。”

放在美国当今的语境中,这种表达毫无疑问地意味着,她在行使法官职责的过程中,会在民权、性别、经济、社会福利等等存在争议的领域中,站在保守的一边。

女性能期待怎样的未来?

最近,我已经看到太多人说起,自己在看到金斯伯格大法官去世的消息时,感受到怎样突然、沉重、强烈的情绪。

在灰暗的当下,一位为女性权利奋斗到生命最后一秒的巨人离开了我们,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同时,没有了她的守卫,许多弱者的未来可能会变得更加边缘、更加希望渺茫。

图/《女大法官金斯伯格》

这段时间里,她反复被人提起的一个表达,出自2007年的一个同工同酬案。

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发现自己的工资少于同级别男同事的普通女性,但在她发现并起诉时,早就过了法律允许的追诉期。最高法院的多数判决维持了有关追诉期的规定,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作为当时9位大法官中唯一的女性,金斯伯格对这个决定表达了反对。

她说,许多生活优渥、具备种种特权的男性,无法理解一个工薪阶层的女性面临的处境,她们往往无法及时地得知自己在薪酬等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就此采取行动更是需要决心和勇气,因此追诉期的存在是不合乎现实和情理的。

其实,在反对所有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夺去女性的种种权利的行为时,这都是一个十分有力的视角。

依然以生育权为例。

无论是并无多少依据的“胎儿生命权有同等的分量”,轻飘飘的“不想养育可以送养”的说辞,还是诸如“堕胎的女性都不洁身自好”等等荒唐的论调,成千上万和罗伊具有类似经历的女孩们,都是从未被考虑过的:在暴力甚至侵犯中长大,缺失的教育,缺席的关怀,拮据的经济条件,生育带来的巨大消耗和痛苦……

这一切都意味着,对她们来说,面前并不存在太多完美、光鲜的选择。只有她们的境遇被看到、她们的声音被听到,改变和进步才会随之发生。

在我心中,这是金斯伯格大法官所留下的“遗产”中,最宝贵的一件:

她,连同许许多多人一起,让这样的进步在一个个普通人的观念层面生根发芽;她将“看到”、“听到”的可能,拓展了无数倍。

也正因此,暂时的倒退和阴云,不会成为让我们失去希望的理由。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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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们艰苦抗争了数十年才换来的进步,都会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可挽回的倒退。

文|橙雨伞公益  程贤

左: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右:保守派法官艾米·巴雷特;图/nbcnews.com

周六,美国总统特朗普在许多人的关注和忧心中,宣布了一个决定:自己将提名保守派法官艾米·巴雷特,接替已故大法官金斯伯格的席位。

对巴雷特的提名,是意料之中的。

因为在金斯伯格大法官去世不久,特朗普就明确表示自己将要提名一位女性。据特朗普身边的知情者透露,在他两年多前选择上一个提名人选的决策过程中,巴雷特也被考虑过,但当时他在私下表示,希望“留着她来填金斯伯格的位子”。

提名一个女性法官的承诺,可以解读为对金斯伯格大法官贡献、功绩的延续和纪念,但更有可能的是,为争取郊区家庭中白人中产女性这一自己急需的选民群体。

考虑到整个保守派在性别议题方面的记录,当然并不会有太多人相信,巴雷特会将金斯伯格在性别平等方面的奋斗继续下去。

许多人还预计,在医改、种族正义、教育公平、LGBTQ群体和女性权益等方面,太多人们艰苦抗争了数十年才换来的进步,都会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可挽回的倒退。

从争取堕胎权说起

在今天的美国,有关女性权利最激烈的争执,毫无疑问集中在女性的堕胎权上。

有人总结到,特朗普选择提名法官时,最重要的两条标准,第一是,是否会废除《平价医疗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也就是俗称的“奥巴马医改(Obama Care)”,第二便是是否会穷尽最大可能限制女性的生育自由。

注:奥巴马医改,目标为“广覆盖”和“低成本”,最终目的是为美国全民提供“可以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险。

而在女性争取堕胎权的抗争中,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里程碑,就是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对于关注性别议题的人来说,罗伊这个名字应该并不陌生。

当时的简·罗伊(化名)是一位20岁出头的女孩。她出生于路易斯安那州,成长经历坎坷,充满了不幸和苦难。

罗伊的母亲十分贫困,性格暴躁,且经常酗酒,怀孕并生下罗伊也并非出自本意。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几年后也离开了母女二人。罗伊经常和母亲发生激烈冲突,动辄离家出走。

长大一些以后,她被送到一所寄宿制的教会学校读书,在那期间遭到了数次性侵。

在这种情况下,她没能完成学业。离开学校后,她被送到父母的一个朋友家生活,据她说,那个家庭中的男主人,“几乎每晚都会性侵自己”。

不久,罗伊便开始以打工为生,做着餐厅服务员、调酒师、游乐场招待等工作。15岁那年,她第一次怀孕了,男方是自己在餐厅工作时通过一次搭讪认识的男人,之后,两人结婚,搬到一起居住。但罗伊没有想到,对方是一个嗜好暴力的人,经常殴打她。

孩子生下来时,她才16岁,在一次格外严重的殴打以后,罗伊逃回了母亲家,并将生下来的孩子交给母亲抚养。

几年以后,她再次怀孕,生下来的孩子被送养给另外的家庭(这种基于双方自愿的送/收养在美国是合法的)。

在她20多岁时,她第三次怀孕了,终于,她不希望再次经受怀孕、生产对自己身体和精神带来的巨大消耗,并从在酒吧认识的一位朋友口中,第一次听说了“堕胎手术”这个概念。

她当时和母亲在德克萨斯州生活。当她找到前两次帮助自己生产的医生提出希望堕胎时,才被告知,原来在德州,堕胎并不合法。医生善意地为她提供了一名收养律师的联系方式,意在劝她放弃这个念头。

罗伊案时期的女权运动,标语:堕胎是女性的权利。图/verywell health

许多生活在这类地方的女性,会选择旅行到其他可以合法堕胎的州进行手术,但收入仅能维持温饱的罗伊并没有这个能力。

无奈之下,罗伊联系了那位律师,讲清自己的情况。意想不到的是,对方为自己联系了另外两位女律师。她们和罗伊的年纪差不多,刚从法学院毕业不久,希望寻找一个合适的案件代理,来挑战德州、甚至整个美国规定堕胎非法的法律。

但这个理想,并不是罗伊支持甚至能够理解的,“她们想改变法律,而我只想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完成堕胎。”

见过一面后,两位律师让罗伊将自己的感受代入其他太多身处类似困境中的女性,并用这种共情说服了她。

罗伊在后来的采访中,描述过让她下定决心的一段对话:

“诺玛(罗伊的真名),你希不希望拥有、行使掌控自己身体的权利?”

“我当然希望。”

“你只需要在(诉状里的)这条虚线上签名。”

于是,罗伊成为了这个案件的原告,被告则是亨利·韦德——罗伊所居住的达拉斯县的地区检察官。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他负责起诉为女性实施了堕胎手术的医生。

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门前,简·罗伊(左)和其律师格洛里亚·阿雷德(右)

翻译:让堕胎合法。图/nbcnews

这个案件从德州地区法院开始一直被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最终,9位大法官以7:2的比例判定,在怀孕的一定期限内,堕胎的实施属于女性被宪法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隐私权的一部分,不得被外部因素干涉和阻挠。

这个决定在法理上略显抽象,但实际的效果是,将女性的堕胎权定义为直接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

以今天美国两党政治在各个领域都十分极化的现实来看,这个7:2的比例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更不要说执笔写下多数意见判决书的,是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他是在1970年由以强硬保守著称的共和党总统尼克松提名的。

人们发现,当时美国禁止堕胎的法律,从内容到来源都十分荒唐:

比如,在19世纪50年代,成立初始的美国医学会曾推动将堕胎入罪,目的是减少当时妇产医生所面临的竞争;

一些反移民的团体也曾大力反对堕胎,因为他们担心本土白人妇女的生育率会因此降低,从而使移民的后代人口比例增大。

反堕胎倡导者试图于1981年1月18日在波士顿的法纳伊大厅参加支持堕胎权利的示威活动。标语:堕胎是谋杀!堕胎是杀害!图/vox

于是,一些州纷纷修改相关的法律,将堕胎合法化。虽然罗伊所居住的德州并不在其中,但依然有一大部分是南部和中西部的保守州。这也再次说明了当时的堕胎议题,还没有被卷入两党的纷争中。

因此,罗伊诉韦德案在结果尘埃落定后的几年里,并没有激起太大的争议。

“反堕胎”为何成为焦点

变化发生在70年代末。

当时,美国国税局决定大规模撤销南部州教会学校所享受的税务减免和优惠,因为这些学校打着自由权的名义,拒绝像公立学校一样进行废除种族隔离的努力。

这些学校往往隶属于福音派基督教会,教会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福音派缺乏以整个团体为单位的政治参与,因此便开始寻找能够团结受众的议题。

经过许多调查和尝试,“反堕胎”被从一众议题中挑了出来。他们迅速对这个概念进行了包装,宣称胎儿从受孕开始便拥有意识和“神圣的生命权”。

这些尝试的效果很好,没过几年,反堕胎迅速成为了福音派基督教团体参与政治讨论的焦点。

由于他们也是保守派共和党核心选民的一部分,反堕胎也迅速挤进共和党的核心纲领之一。80年代,里根成为了第一位靠强硬反堕胎立场,巩固了自己支持率的共和党总统。

而在最近的十多年间,经历了茶党运动和特朗普的胜选后,保守派被筛出的核心选民向更偏激的方向发生了极化。

注:茶党运动,是一个于2009年初开始兴起的美国财政保守政治运动。该运动的成员呼吁降低税收,并通过减少政府支出来减少美国的国债和联邦预算赤字。

他们典型的身份是“中产白人男性”,在愈发多元化、愈发反思结构性不公的美国社会,他们感到自己即将一点点失去特权,因此便通过支持欺压弱势、边缘群体的方式“反击”,缓解自己的不安全感。他们攻击的对象,有种族正义、性少数的平等,当然也有女性对身体的自主权和堕胎权。

堕胎这个议题,就更加深入地和保守派价值绑定到了一起,围绕它的争论也就成为了今天人们熟悉的样子。

图/vox

保守派在司法层面上的尝试,自然就是试图推倒罗伊诉韦德案,或尽可能缩小它所保护的范围。

但在这几十年间一直没有变化的,是美国主流民众对待堕胎的态度。

许多权威民调得出的结果显示,70%左右的美国人支持罗伊诉韦德案界定下的标准:在胎儿几乎已发育健全后的怀孕晚期,堕胎应当受到一定限制,但在怀孕早期,选择堕胎的权利则应属于女性自身。

百分之73的美国民众反对推翻Roe.Wade的决策。(即有百分之73的人支持该案决策)图/Planned Parenthood

这也影响到许多高院大法官提名人对此的表态。

1987年,参议院否决了里根提名的大法官候选人伯克,因为他不仅反对罗伊诉韦德案结果,更反对早先几个构成罗伊案法理基础的判例。此后,其他被提名人基本选择了含糊其辞地回避这个问题,表示自己会“尊重先例”。

当然,其中的一个例外,就是金斯伯格大法官。

在参议院的提名听证会上,她清晰地表明了自己对堕胎权的支持,说这种权利“是女性生命和尊严中最中心的一部分”,是“必须自己作出的决定”,而做决定的权利被人夺走,意味着她们“没有被当作完整的人来对待”。

图/《女大法官金斯伯格》

但绝大多数被正式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其实并没有真正履行自己“遵循判例”的承诺。他们只是没有直接地完全推倒罗伊案的结果,却允许各州逐渐对堕胎添加愈发严苛的限制,并判定这些限制并不违背罗伊案判例。

在最近的几十年间,最高法院一直在向保守的方向转弯,女性堕胎权在经历了罗伊案的高峰后逐渐承受着侵蚀。

目前,在密西西比、密苏里、北达科他、南达科他、西弗吉尼亚这五个州,各仅剩一个合法的堕胎门诊存在。

被提名的大法官反堕胎?

那么,特朗普所要提名的女法官巴雷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她的履历并不长。巴雷特毕业于印第安纳州南本德市的圣母大学,毕业后曾短暂地成为律师,也曾担任保守大法官斯卡利亚的书记员。许多斯卡利亚身边的人回忆道,她是其中最被欣赏的一个。

在之后的15年里,她一直在母校圣母大学担任法学教授。直到2017年,她被特朗普任命为第七巡回上诉法庭的法官。

巴雷特宣誓成为第七巡回上诉法庭法官;图/Wikepedia

也就是说,她的法官任职经历只有三年左右。这对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选来说是很罕见的,许多人也因此担心她的经历、经验严重不足。

同时,巴雷特也十分年轻,只有48岁。

由于联邦级法院的法官往往一经任命并通过,便可终身任职,而特朗普希望自己任命的人选能尽可能久地对美国施加影响,因此在各级法院任命了许多年轻但往往缺乏经验的法官。

在司法观念上,她是一位坚定的文本主义者,即坚信要通过字面意思来理解法律,而非按照立法者的终极目的。

换句话说,她对宪法中诸如“平等”等概念的解释,会遵循当时美国建国者们所写下的文字,而不会考虑,当时对种族平等、男女同工同酬、LGBTQ、女性生育权等根本没有概念的立法者,如果生在今天,则很可能会完全赞同将平等延伸到这些群体上,所以支持这些群体的决定——这就叫做考虑立法者的“终极目的”,而这则是巴雷特所反对的。

和在她之前被提名的许多法官一样,巴雷特也并没有太为明确地攻击罗伊诉韦德案。2016年,在被问及看法时,她说自己并不相信这个判例会被日后的高院完全否定,但为堕胎添加更多的阻挠和限制,却是在未来完全可能的。

此外,她的观点也能通过她短暂的联邦法官任职经历中看出来。

2018年,印第安纳州出台了一项严苛的堕胎法律,限制了以产检发现胎儿残疾作为理由的堕胎。

当对这个法案的挑战被上诉到巴雷特所在的第七巡回法庭时,三名法官判定它侵犯了女性的堕胎权,和高院判例相违背。但巴雷特并不同意同事们的观点,并书写了一份反对意见书,在其中声称“高院的判例并没有声明各州无权对堕胎的理由进行限制”。

去年,芝加哥市一项保护女性不在堕胎门诊附近被反堕胎人士骚扰的法律,被送至巡回法庭后,巴雷特支持了这项法律,但她在判决中明确表达,这仅仅是因为最高法院曾在2000年支持了一个来自其他地区极其相似的法律,自己有义务遵循这个判例,但她本身是不同意这个判例的合宪性的。

巴雷特的举措,为该法案的挑战者指明了一个方向:上诉至最高法院。而她自己即将坐上这个法院的席位,即将有权力按照自己保守的价值决定这些案件的结果。

她最著名的一次表达,是在2006年圣母大学法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她说:“当你能时刻铭记于心,你人生的终极目的不是成为律师,而是了解、热爱、服务上帝,你就会真正成为一名完全不同的律师。”

放在美国当今的语境中,这种表达毫无疑问地意味着,她在行使法官职责的过程中,会在民权、性别、经济、社会福利等等存在争议的领域中,站在保守的一边。

女性能期待怎样的未来?

最近,我已经看到太多人说起,自己在看到金斯伯格大法官去世的消息时,感受到怎样突然、沉重、强烈的情绪。

在灰暗的当下,一位为女性权利奋斗到生命最后一秒的巨人离开了我们,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同时,没有了她的守卫,许多弱者的未来可能会变得更加边缘、更加希望渺茫。

图/《女大法官金斯伯格》

这段时间里,她反复被人提起的一个表达,出自2007年的一个同工同酬案。

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发现自己的工资少于同级别男同事的普通女性,但在她发现并起诉时,早就过了法律允许的追诉期。最高法院的多数判决维持了有关追诉期的规定,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作为当时9位大法官中唯一的女性,金斯伯格对这个决定表达了反对。

她说,许多生活优渥、具备种种特权的男性,无法理解一个工薪阶层的女性面临的处境,她们往往无法及时地得知自己在薪酬等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就此采取行动更是需要决心和勇气,因此追诉期的存在是不合乎现实和情理的。

其实,在反对所有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夺去女性的种种权利的行为时,这都是一个十分有力的视角。

依然以生育权为例。

无论是并无多少依据的“胎儿生命权有同等的分量”,轻飘飘的“不想养育可以送养”的说辞,还是诸如“堕胎的女性都不洁身自好”等等荒唐的论调,成千上万和罗伊具有类似经历的女孩们,都是从未被考虑过的:在暴力甚至侵犯中长大,缺失的教育,缺席的关怀,拮据的经济条件,生育带来的巨大消耗和痛苦……

这一切都意味着,对她们来说,面前并不存在太多完美、光鲜的选择。只有她们的境遇被看到、她们的声音被听到,改变和进步才会随之发生。

在我心中,这是金斯伯格大法官所留下的“遗产”中,最宝贵的一件:

她,连同许许多多人一起,让这样的进步在一个个普通人的观念层面生根发芽;她将“看到”、“听到”的可能,拓展了无数倍。

也正因此,暂时的倒退和阴云,不会成为让我们失去希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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