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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险试点扩围至49个城市,避免加重职工缴费负担成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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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险试点扩围至49个城市,避免加重职工缴费负担成重要考量

《指导意见》明确了长期护理险的资金筹集渠道,这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有人担心“第六险”的到来会加重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梁宙

编辑 | 翟瑞民

银发浪潮之下,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制度正逐渐走近,有望惠及国内超过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将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等14个城市(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至此,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已扩围至49个。

《指导意见》提出,长期护理险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长期护理险也被业内称为社保“第六险”,是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新增的一项社会保障险种。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失能、半失能老人也在增加。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半失能人员超4000万。

老年人和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而长期护理险制度因能够解决重度这类群体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期待。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协会会长陈开萌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我国超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中,重度失能老人占比较大,全国约有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而目前老人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是由配偶、子女和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是现实生活中有失能老人的家庭的真实写照。深圳一个民办养老院院长向界面新闻透露,住在民办养老机构里的失能老人月护理费是根据其护理级别来定,中度失能老人的月护理费一般为5500-6000元,重度失能老人的月护理费一般为7000-7500元,高端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则更高,这往往给失能老人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我国的老人是‘未富先老’,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还是很艰难,迫切需要国家出台普惠制的长期护理保险,以更多地解决老人的普惠性养老问题。”陈开萌说。

实际上,早在2016年,中国便组织部分地方开展了长期护理险制度的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包括河北省承德市、上海市等15个城市,吉林和山东两省作为国家试点的重点联系省份。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教授朱铭来对界面新闻表示,经过四年多的试点,总的来说15座试点城市进展得不错,各地都建立了筹资的模式,但由于试点城市之间的经济状况差异较大,各地都是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建设相应的长期护理险制度。

试点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朱铭来指出,如各地对长期护理险制定的标准不一,尤其是关于失能老人的失能水平鉴定,导致相同的老人在不同的地区鉴定为重度、中度失能的结果可能不一样。“应尽可能采取一个国标,全国统一做法,让整个制度更科学化,规范化。”朱铭来说。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长期护理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也是试点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朱铭来指出,各地长期护理保障能力不同,有的地方的护理能力、队伍建设都比较好,如上海,但是有的地方因为各方面原因,短期内很难迅速建成一支入户服务的护理队伍,特别是家庭与社区的护理,需要更多的入户服务,护理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医学培训,具备专业技能等。

2019年9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实际上,按照国际惯例,每3位老人需要1名护理人员,我国有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护理员需求超过1000万,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具有护理员资格证的专业护理员仅30万人,缺口巨大。

“有的地方因为护理服务机构没有发展起来,地方直接给失能老人现款,相当于经济补贴,让失能老人及其家人去找服务,”朱铭来说,这正是他最担心的一件事,将来长期护理险制度建成后,希望不要出现有钱却没有服务的情况。

《指导意见》明确了长期护理险的资金筹集渠道,这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有人担心“第六险”的到来会加重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长期护理险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这说明《指导意见》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比较谨慎。朱铭来认为,长期护理险是个独立的险种,按道理说应当是单独缴费,但是考虑到目前国家经济发展的情况,包括个人收入和单位的缴费能力,所以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从原来的医保基金里划拨出资金。

“未来应当对长期护理险进一步规范化管理,需要单独征缴,不过,我们可以不额外增加职工的负担,而是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即下调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费率,进而实现缴费总量保持稳定。”朱铭来说。

陈开萌还认为,长期护理保制度的确立,将会给养老护理行业带来巨变,中国绝大部分的老人是在家里养老或社区养老,而恰恰正是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服务没有办法与社保挂钩,第三方养老护理机构也很难介入。

“长期护理险制度建立后,可以吸引更多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老人的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中,使更多的老人受益。”陈开萌说。

不过,朱铭来也指出,长期护理险相当于现收现付模式,因此基金运行也存在一定风险,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人的寿命越来越长,失能老人越来越多,将来生育率如果没有大的变化,基金长期可持续性可能会受到挑战。因此,我国需要每年做好基金风险评估和精算报告,建立长期责任准备金制度,确保基金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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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险试点扩围至49个城市,避免加重职工缴费负担成重要考量

《指导意见》明确了长期护理险的资金筹集渠道,这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有人担心“第六险”的到来会加重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梁宙

编辑 | 翟瑞民

银发浪潮之下,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制度正逐渐走近,有望惠及国内超过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将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等14个城市(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至此,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已扩围至49个。

《指导意见》提出,长期护理险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长期护理险也被业内称为社保“第六险”,是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新增的一项社会保障险种。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失能、半失能老人也在增加。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半失能人员超4000万。

老年人和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而长期护理险制度因能够解决重度这类群体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期待。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协会会长陈开萌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我国超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中,重度失能老人占比较大,全国约有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而目前老人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是由配偶、子女和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是现实生活中有失能老人的家庭的真实写照。深圳一个民办养老院院长向界面新闻透露,住在民办养老机构里的失能老人月护理费是根据其护理级别来定,中度失能老人的月护理费一般为5500-6000元,重度失能老人的月护理费一般为7000-7500元,高端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则更高,这往往给失能老人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我国的老人是‘未富先老’,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还是很艰难,迫切需要国家出台普惠制的长期护理保险,以更多地解决老人的普惠性养老问题。”陈开萌说。

实际上,早在2016年,中国便组织部分地方开展了长期护理险制度的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包括河北省承德市、上海市等15个城市,吉林和山东两省作为国家试点的重点联系省份。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教授朱铭来对界面新闻表示,经过四年多的试点,总的来说15座试点城市进展得不错,各地都建立了筹资的模式,但由于试点城市之间的经济状况差异较大,各地都是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建设相应的长期护理险制度。

试点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朱铭来指出,如各地对长期护理险制定的标准不一,尤其是关于失能老人的失能水平鉴定,导致相同的老人在不同的地区鉴定为重度、中度失能的结果可能不一样。“应尽可能采取一个国标,全国统一做法,让整个制度更科学化,规范化。”朱铭来说。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长期护理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也是试点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朱铭来指出,各地长期护理保障能力不同,有的地方的护理能力、队伍建设都比较好,如上海,但是有的地方因为各方面原因,短期内很难迅速建成一支入户服务的护理队伍,特别是家庭与社区的护理,需要更多的入户服务,护理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医学培训,具备专业技能等。

2019年9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实际上,按照国际惯例,每3位老人需要1名护理人员,我国有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护理员需求超过1000万,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具有护理员资格证的专业护理员仅30万人,缺口巨大。

“有的地方因为护理服务机构没有发展起来,地方直接给失能老人现款,相当于经济补贴,让失能老人及其家人去找服务,”朱铭来说,这正是他最担心的一件事,将来长期护理险制度建成后,希望不要出现有钱却没有服务的情况。

《指导意见》明确了长期护理险的资金筹集渠道,这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有人担心“第六险”的到来会加重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长期护理险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这说明《指导意见》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比较谨慎。朱铭来认为,长期护理险是个独立的险种,按道理说应当是单独缴费,但是考虑到目前国家经济发展的情况,包括个人收入和单位的缴费能力,所以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从原来的医保基金里划拨出资金。

“未来应当对长期护理险进一步规范化管理,需要单独征缴,不过,我们可以不额外增加职工的负担,而是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即下调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费率,进而实现缴费总量保持稳定。”朱铭来说。

陈开萌还认为,长期护理保制度的确立,将会给养老护理行业带来巨变,中国绝大部分的老人是在家里养老或社区养老,而恰恰正是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服务没有办法与社保挂钩,第三方养老护理机构也很难介入。

“长期护理险制度建立后,可以吸引更多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老人的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中,使更多的老人受益。”陈开萌说。

不过,朱铭来也指出,长期护理险相当于现收现付模式,因此基金运行也存在一定风险,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人的寿命越来越长,失能老人越来越多,将来生育率如果没有大的变化,基金长期可持续性可能会受到挑战。因此,我国需要每年做好基金风险评估和精算报告,建立长期责任准备金制度,确保基金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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