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方法院回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15.4%不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

从裁判文书网发现,近日其披露的两则裁判文书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借贷及保费追偿纠纷判决里,均按年化利率24%计算利息与罚息,没有遵循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新规。一位熟悉《新规》出台过程的知情人士透露,此前金融监管部门与最高法院围绕持牌金融机构是否适用《新规》有过沟通,前者曾建议将持牌金融机构豁免,而最高院经过综合评估,认为《新规》只适用于民间借贷机构,持牌金融机构不涉及。——不过目前并无更多证据证实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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