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公告,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9月30日、10月9日、10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丽人丽妆回应股票异动: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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