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报销旅游费等

塔城地区纪委微信公众号10月12日消息,日前,塔城地区纪委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五起典型问题是:

1. 塔城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董治国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及接受宴请问题。董治国在任沙湾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和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多次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宴请费用。此外,董治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董治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 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奎屯河调度中心副主任马文彬违规吃喝问题。马文彬在任乌苏市九间楼乡水管所所长期间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水管所招待费用。此外,马文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马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杨长林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9年8月至9月,杨长林未按规定如实报备,先后分4批次,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020年7月,杨长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李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李长忠、村委会主任郑天军违规吃喝问题。李长忠任沙湾县四道河子镇李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天军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村委会购买煤炭名义虚开发票,从村集体资金中报销村活动餐费。2020年6月,李长忠、郑天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托里县阿克别里斗乡也格孜库勒村党支部副书记伍光泽违规报销旅游费用问题。伍光泽任托里县阿克别里斗乡也格孜库勒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赴辽宁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以考察费的名义违规公款报销个人应当承担的旅游费用。2020年7月,伍光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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