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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4号文权威解读来了!如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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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4号文权威解读来了!如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这样说

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马晓甜

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即国务院14号文,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了17项重点举措。

在日前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等对《意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六方面是有机整体

阎庆民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

据他介绍,截至10月9日,我国上市公司的数量4056家,市值大约74万亿元,涵盖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从上半年情况看,占全国企业总量万分之一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也占一半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目前上市公司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上市公司发展也面临新考验。

“可以说,此次国务院发布《意见》也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他说道。

《意见》共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阎庆民认为,这六个部分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其中强调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两个核心点。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和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覆盖了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个生命周期,强调打通入口,畅通出口,完善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的“痛点”是股票质押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最后两部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工作合力,是目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点和薄弱点。

"我们期待,《意见》发布以后在这两个方面能有新的突破。也更希望有关各方继续关心支持上市公司改革发展,努力形成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他表示。

“四个进一步”

针对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阎庆民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总体来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

“应当说,他们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方面已经成为国内企业的示范,”他指出,“但是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的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部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引发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甚至导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严重问题。”

阎庆民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4号文,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归纳起来有“四个进一步”,包括: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他同时表示,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上市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十分广泛,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过程中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

阎庆民指出,外部环境包括政策环境、中介环境、舆论环境和文化环境,四个方面合力,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解决资本市场痛点

李明在会上指出,股票质押风险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是近一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目前资本市场上面临的一个痛点。

他表示,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思路,从融资供需两端,场内质押、场外质押的市场两侧,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尤其是压实控股股东的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

”目前来看,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李明透露,”到今年8月底,质押融资的余额比最高峰下降超过1/4,第一大股东质押比较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降到了380家左右,较最高峰减少了近一半,主要风险指标都呈现出趋势性好转的态势。“

但他也强调,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

李明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的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在占用担保问题方面,李明称,早在2005年,证监会就将“清欠解保”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在一定时期解决了这个问题。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需求迫切,开始铤而走险,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又死灰复燃。

”对此,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确定的“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他表示。

提升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升。此次《意见》提出,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

李明指出,支持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并购,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对于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以来,境内上市公司累计实施跨境并购392单,交易金额合计达到4659亿元。沪深两市外资战投的持股市值达到了1.35万亿元,已有100余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外资的战略投资者。

他透露,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有关部委包括证监会正在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内容看,准备降低外国投资者财务门槛,放宽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条件,缩短外国投资者投资后的持股锁定期,还准备将可以实施战略投资的范围扩大到外国自然人。

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加快战投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并购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优化跨境并购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差异方面的衔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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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4号文权威解读来了!如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这样说

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马晓甜

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即国务院14号文,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了17项重点举措。

在日前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等对《意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六方面是有机整体

阎庆民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

据他介绍,截至10月9日,我国上市公司的数量4056家,市值大约74万亿元,涵盖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从上半年情况看,占全国企业总量万分之一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也占一半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目前上市公司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上市公司发展也面临新考验。

“可以说,此次国务院发布《意见》也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他说道。

《意见》共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阎庆民认为,这六个部分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其中强调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两个核心点。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和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覆盖了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个生命周期,强调打通入口,畅通出口,完善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的“痛点”是股票质押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最后两部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工作合力,是目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点和薄弱点。

"我们期待,《意见》发布以后在这两个方面能有新的突破。也更希望有关各方继续关心支持上市公司改革发展,努力形成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他表示。

“四个进一步”

针对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阎庆民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总体来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

“应当说,他们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方面已经成为国内企业的示范,”他指出,“但是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的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部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引发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甚至导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严重问题。”

阎庆民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4号文,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归纳起来有“四个进一步”,包括: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他同时表示,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上市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十分广泛,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过程中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

阎庆民指出,外部环境包括政策环境、中介环境、舆论环境和文化环境,四个方面合力,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解决资本市场痛点

李明在会上指出,股票质押风险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是近一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目前资本市场上面临的一个痛点。

他表示,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思路,从融资供需两端,场内质押、场外质押的市场两侧,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尤其是压实控股股东的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

”目前来看,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李明透露,”到今年8月底,质押融资的余额比最高峰下降超过1/4,第一大股东质押比较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降到了380家左右,较最高峰减少了近一半,主要风险指标都呈现出趋势性好转的态势。“

但他也强调,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

李明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的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在占用担保问题方面,李明称,早在2005年,证监会就将“清欠解保”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在一定时期解决了这个问题。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需求迫切,开始铤而走险,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又死灰复燃。

”对此,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确定的“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他表示。

提升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升。此次《意见》提出,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

李明指出,支持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并购,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对于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以来,境内上市公司累计实施跨境并购392单,交易金额合计达到4659亿元。沪深两市外资战投的持股市值达到了1.35万亿元,已有100余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外资的战略投资者。

他透露,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有关部委包括证监会正在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内容看,准备降低外国投资者财务门槛,放宽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条件,缩短外国投资者投资后的持股锁定期,还准备将可以实施战略投资的范围扩大到外国自然人。

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加快战投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并购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优化跨境并购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差异方面的衔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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