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底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部微信消息,目前,《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工作目标: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底,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目标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主要城市达到82%以上;国家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湟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等指标进一步趋优。

二是高质量发展优势更加厚植。以五个示范省建设为契机,以“四种经济形态”为引领,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6项整改任务,2020年年底前完成20项,2021年年底前完成17项,2022年年底前完成6项,2023年年底前完成3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聚焦关键症结、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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