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督促豫金刚石回复问询函件:若一月内仍未回复,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0月27日,深交所向豫金刚石下发关注函。监管函称,你公司公告及法院判决书显示,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涉及的诉讼案件中,8单案件已经法院生效判决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涉及金额合计约7.77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76%,但公司对相关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另有2单借款、担保案件中,案件借款资金实际流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留希,法院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合计4,400万元。

深交所称,我部先后于9月1日、14日向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公司说明相关问题,公司均未回复。如在11月27日前公司仍未回复问询,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相关停复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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