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上海市场监管消息,10月27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订是在上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和2019年修订后,全国首个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地方性法规,对于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巩固提高本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实效、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上位法明确的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条例》对混淆行为细化了两种具体情形,并对通过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与关键字搜索关联等方式的混淆行为进行了规制;明确了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提出权利人可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细化了违法有奖销售的具体情形;细化了商业诋毁行为中的传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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