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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管部门多警联动,三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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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管部门多警联动,三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

10月23日至25日,周末三天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其中饮酒驾车交通违法166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59起、涉牌交通违法4起;深入214家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3家存在隐患的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对10家隐患未整改企业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标志措施。

为深入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多警种开展百日会战“铁拳”行动。10月23日至25日,周末三天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其中饮酒驾车交通违法166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59起、涉牌交通违法4起;深入214家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3家存在隐患的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对10家隐患未整改企业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标志措施。

10月25日晚,交警河北支队新开河大队在铁东路沿线设置点位,针对酒驾、醉驾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21时20分,交警在该路口拦检了一辆牌照为“津AXXX1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面对拦检,该车驾驶人先是表示自己有随车证件,可以上路行驶。后经检查,发现驾驶人孙某不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其随车携带的夜间通行证通行时间为每晚22时至次日早7时,当时并不属于允许通行的时间段。”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扣留了该部车辆,并将驾驶人带回进一步调查处理。5分钟后,交警在该点位又拦检了一辆牌照为“冀TXXX8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现其允许行驶时段为晚间22时至早间7时,也属违反规定“提前”上路行驶的车辆。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高某“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22时后再驾驶车辆离开。

约20时40分,一辆牌照为“津DXXX59”的黑色轿车驶近王串场交警大队设置金钟河大街沿线的拦检点位。“当时该车辆见前方有交警检查,立即右转车辆试图驶入一侧的院内。”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检,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驾驶人已被依法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血液检测结果确认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6日0时许,交警红桥支队新红桥大队在西站周边开展夜检行动中,一名女司机在拦检中显示为“有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当时自杨柳青方向驶来,表示自己晚饭席间喝了三瓶啤酒,不料‘消化有点慢’。”0时45分,西青道大队在快速路西青道沿线开展逐车拦检中,一辆牌照为“冀AXXX16”的小轿车自该点位驶过。“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辆驾驶人王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两名驾驶人均被带往医院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天津市秋冬季交通形势特点,在强力推进集中整治“铁拳”行动的基础上, 坚持“常态严治、集中行动、灵活打击”,通过定期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联合多警种开展区域性联合整治行动,整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摩托车机动巡控、交警尖刀机动队、铁骑护卫机动队作用,加强运送务工人员、学生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天津交管部门多警联动 三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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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管部门多警联动,三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

10月23日至25日,周末三天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其中饮酒驾车交通违法166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59起、涉牌交通违法4起;深入214家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3家存在隐患的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对10家隐患未整改企业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标志措施。

为深入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多警种开展百日会战“铁拳”行动。10月23日至25日,周末三天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其中饮酒驾车交通违法166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59起、涉牌交通违法4起;深入214家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3家存在隐患的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对10家隐患未整改企业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标志措施。

10月25日晚,交警河北支队新开河大队在铁东路沿线设置点位,针对酒驾、醉驾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21时20分,交警在该路口拦检了一辆牌照为“津AXXX10”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面对拦检,该车驾驶人先是表示自己有随车证件,可以上路行驶。后经检查,发现驾驶人孙某不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其随车携带的夜间通行证通行时间为每晚22时至次日早7时,当时并不属于允许通行的时间段。”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扣留了该部车辆,并将驾驶人带回进一步调查处理。5分钟后,交警在该点位又拦检了一辆牌照为“冀TXXX8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现其允许行驶时段为晚间22时至早间7时,也属违反规定“提前”上路行驶的车辆。最终,公安交管部门对该车驾驶人高某“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22时后再驾驶车辆离开。

约20时40分,一辆牌照为“津DXXX59”的黑色轿车驶近王串场交警大队设置金钟河大街沿线的拦检点位。“当时该车辆见前方有交警检查,立即右转车辆试图驶入一侧的院内。”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检,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驾驶人已被依法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血液检测结果确认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6日0时许,交警红桥支队新红桥大队在西站周边开展夜检行动中,一名女司机在拦检中显示为“有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当时自杨柳青方向驶来,表示自己晚饭席间喝了三瓶啤酒,不料‘消化有点慢’。”0时45分,西青道大队在快速路西青道沿线开展逐车拦检中,一辆牌照为“冀AXXX16”的小轿车自该点位驶过。“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辆驾驶人王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两名驾驶人均被带往医院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天津市秋冬季交通形势特点,在强力推进集中整治“铁拳”行动的基础上, 坚持“常态严治、集中行动、灵活打击”,通过定期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联合多警种开展区域性联合整治行动,整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摩托车机动巡控、交警尖刀机动队、铁骑护卫机动队作用,加强运送务工人员、学生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天津交管部门多警联动 三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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