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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校园暴力,究竟该怎么保护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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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校园暴力,究竟该怎么保护我的孩子?

凡事要有个度,一味地宽容包容只会造就他们将来更知法犯法,目无法律条规。这样对他们的教育反而是百害而无一利。

作者:林萍

近日,又有一段海南临高15岁女孩遭殴打视频在网络上快速传播。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而事情的起因是在QQ上聊天时发生口角,心生报复,对受害者进行辱骂、殴打,并用手机录制视频,在网络上传播。类似校园暴力事件在我国可谓是层出不穷,而且作风也如出一辙,害人者都大胆地将其施暴过程录制下来、传至网上。据不完全统计,2015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多达30余起,学生的暴力手段已超出想象。这究竟是怎样一种心里呢?这些“祖国的花朵”是无知、还是知法犯法?

国内又一般是如何对待处理此类案件的呢?

“目前,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网上相关视频已陆续被清除,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涉案人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另外,心理专家已对受侵女生展开安抚疏导。”这几乎是公安部门一贯的回答方式。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一旦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就会被特殊对待、不公开审判,结果也不得而知、不了了之。如此一来,学生们得不到“多么痛的领悟”,自然就不把这些法律当回事,恣意妄为,觉得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便逐年增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根治。

反观国外,去年的一起“中国女留学生在美遭同学绑架殴打”案件引发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相比于国内出现的一些校园暴力事件中对施暴方的宽大处理,这起发生在美国的案子,三名被告人甚至可能最高要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最终,三名被告在1月5日与美国加州检方达成协议,或分别被判处13年、6年和10年的刑期。此案将于2月17日作出正式判决。 

对比国内外,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外在处理此类案件上的巨大反差,由于各方面差异的存在,中国与美国的法律大不相同。但是俗话说的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总是怀着所谓的“菩萨心肠”、“慈悲为怀”的态度予以保护。殊不知这样盲目保护的背后,酿成的是更多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虽说是未成年人,但也不能盲目地放纵和容忍,十四五岁的孩子正是上初高中的时候,是有能力明辨是非黑白的;然而因为法律的保护伞,施暴者未得到相应的惩罚从而导致后继者不断“效仿”。

而美国的处理方式较中国而言就显得十分“严苛”了,动辄判处刑期或终身监禁。被“骄纵”惯了的中国孩子们到了美国留学,不熟悉美国的法律,因而更容易触犯。更有甚者,留学生家长企图贿赂证人以平息事端而被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使整个案件节外生枝。这一举动无疑更暴露了中国律法的诸多弊端,花钱就能、就想摆平一切?中国或许是这样的,美国却是不然,只要你违法了就应该收到相应的惩罚,“以儆效尤”。

其实,美国的这一做法恰恰是值得中国学习的,虽说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是凡事也应该要有个度,一味地宽容包容只会造就他们将来更知法犯法,目无法律条规。这样对他们的教育反而是百害而无一利,“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要想减少中国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执法者们应该首先自省,溯其根源,树立起权威,让那些“熊孩子”们懂得畏惧法律、畏惧权威。否则,中国的校园暴力事件只会有增无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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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校园暴力,究竟该怎么保护我的孩子?

凡事要有个度,一味地宽容包容只会造就他们将来更知法犯法,目无法律条规。这样对他们的教育反而是百害而无一利。

作者:林萍

近日,又有一段海南临高15岁女孩遭殴打视频在网络上快速传播。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而事情的起因是在QQ上聊天时发生口角,心生报复,对受害者进行辱骂、殴打,并用手机录制视频,在网络上传播。类似校园暴力事件在我国可谓是层出不穷,而且作风也如出一辙,害人者都大胆地将其施暴过程录制下来、传至网上。据不完全统计,2015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多达30余起,学生的暴力手段已超出想象。这究竟是怎样一种心里呢?这些“祖国的花朵”是无知、还是知法犯法?

国内又一般是如何对待处理此类案件的呢?

“目前,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网上相关视频已陆续被清除,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涉案人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另外,心理专家已对受侵女生展开安抚疏导。”这几乎是公安部门一贯的回答方式。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一旦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就会被特殊对待、不公开审判,结果也不得而知、不了了之。如此一来,学生们得不到“多么痛的领悟”,自然就不把这些法律当回事,恣意妄为,觉得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便逐年增长,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根治。

反观国外,去年的一起“中国女留学生在美遭同学绑架殴打”案件引发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相比于国内出现的一些校园暴力事件中对施暴方的宽大处理,这起发生在美国的案子,三名被告人甚至可能最高要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最终,三名被告在1月5日与美国加州检方达成协议,或分别被判处13年、6年和10年的刑期。此案将于2月17日作出正式判决。 

对比国内外,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外在处理此类案件上的巨大反差,由于各方面差异的存在,中国与美国的法律大不相同。但是俗话说的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总是怀着所谓的“菩萨心肠”、“慈悲为怀”的态度予以保护。殊不知这样盲目保护的背后,酿成的是更多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虽说是未成年人,但也不能盲目地放纵和容忍,十四五岁的孩子正是上初高中的时候,是有能力明辨是非黑白的;然而因为法律的保护伞,施暴者未得到相应的惩罚从而导致后继者不断“效仿”。

而美国的处理方式较中国而言就显得十分“严苛”了,动辄判处刑期或终身监禁。被“骄纵”惯了的中国孩子们到了美国留学,不熟悉美国的法律,因而更容易触犯。更有甚者,留学生家长企图贿赂证人以平息事端而被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使整个案件节外生枝。这一举动无疑更暴露了中国律法的诸多弊端,花钱就能、就想摆平一切?中国或许是这样的,美国却是不然,只要你违法了就应该收到相应的惩罚,“以儆效尤”。

其实,美国的这一做法恰恰是值得中国学习的,虽说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是凡事也应该要有个度,一味地宽容包容只会造就他们将来更知法犯法,目无法律条规。这样对他们的教育反而是百害而无一利,“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要想减少中国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执法者们应该首先自省,溯其根源,树立起权威,让那些“熊孩子”们懂得畏惧法律、畏惧权威。否则,中国的校园暴力事件只会有增无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