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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司长”案有了新进展,已追回案件款约1.2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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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司长”案有了新进展,已追回案件款约1.283亿元

该案可处置的财产已追缴完毕,其他财产尚不具备处置条件。

图片来源:保定中院

记者 | 江帆

轰动一时的魏鹏远受贿案有最新进展了。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扣划银行存款,拍卖涉案财产,共追缴魏鹏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款约1.283亿元,所有款项已上交保定市财政局。

其中,魏鹏远银行存款约12.86万元;涉案房产九套、车位四处及汽车五辆,财产拍卖款项共计约1.281亿元。

魏鹏远现于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法院已对其限制消费。根据执行裁定书,涉案的黄金、玉石、酒类、工艺品、纪念章等物品存放于侦查机关,尚未交接,不具备处置条件。

保定中院表示,该案可处置的财产已追缴完毕,其他财产尚不具备处置条件。依照有关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涉案财产交接并具备处置条件后,该案恢复执行。

魏鹏远案最初进入公众视野是在2014年。据央视报道,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经人举报受贿后,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共清点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重1.15吨,其中一台点钞机当场烧坏。

魏鹏远案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魏鹏远因此被称为“亿元司长”,也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贪官赵德汉的原型。

魏鹏远,1959年生人,在煤炭行业工作了32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了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1989年进入国家煤炭部工作,从国主任科员一步步成为副处长、处长。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

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

魏鹏远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亿元。向他行贿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五个,行贿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四个。

2016年10月,保定中院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公开的《魏鹏远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受贿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显示,魏鹏远曾与一名出生于1986年的常姓女子,共同生活并育有三名子女。在法院执行追缴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来源不明的财产等涉案财产过程中,常某提出异议,请求保留抚养费用及保留一处涉案房产,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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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司长”案有了新进展,已追回案件款约1.283亿元

该案可处置的财产已追缴完毕,其他财产尚不具备处置条件。

图片来源:保定中院

记者 | 江帆

轰动一时的魏鹏远受贿案有最新进展了。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扣划银行存款,拍卖涉案财产,共追缴魏鹏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款约1.283亿元,所有款项已上交保定市财政局。

其中,魏鹏远银行存款约12.86万元;涉案房产九套、车位四处及汽车五辆,财产拍卖款项共计约1.281亿元。

魏鹏远现于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法院已对其限制消费。根据执行裁定书,涉案的黄金、玉石、酒类、工艺品、纪念章等物品存放于侦查机关,尚未交接,不具备处置条件。

保定中院表示,该案可处置的财产已追缴完毕,其他财产尚不具备处置条件。依照有关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涉案财产交接并具备处置条件后,该案恢复执行。

魏鹏远案最初进入公众视野是在2014年。据央视报道,时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经人举报受贿后,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共清点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重1.15吨,其中一台点钞机当场烧坏。

魏鹏远案成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魏鹏远因此被称为“亿元司长”,也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贪官赵德汉的原型。

魏鹏远,1959年生人,在煤炭行业工作了32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了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1989年进入国家煤炭部工作,从国主任科员一步步成为副处长、处长。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

起诉书显示,魏鹏远受贿的时间从2000年持续至2014年案发,贯穿了魏鹏远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

魏鹏远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亿元。向他行贿5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五个,行贿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四个。

2016年10月,保定中院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公开的《魏鹏远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受贿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显示,魏鹏远曾与一名出生于1986年的常姓女子,共同生活并育有三名子女。在法院执行追缴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来源不明的财产等涉案财产过程中,常某提出异议,请求保留抚养费用及保留一处涉案房产,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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